双十一,应成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典范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高路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11日 08:20:06
在双十一前,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等多部委相继出招,对今年双十一进行全方位规范。
在双十一前,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等多部委相继出招,对今年双十一进行全方位规范。工商总局7日召集京东、阿里巴巴等15家电商,举行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要求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要遵守促销活动规范,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质监总局、商务部等部委也制定了监管方案。国家部委的举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电商在中国的份量,它对经济社会的撬动能力,值得整个社会打起精神应对。
诚信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生命,对此,各大电商平台都有深切的体会,他们也在竭尽所能打击假冒伪劣、虚假欺诈。受骗了可以投诉,不满意的可以给差评,用得不顺心的还可以退货,在制度的约束下,商家的违约成本很高,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却相对较低,线上的购物有时甚至比线下的购物更安全更放心,维权的机制甚至比线下更便捷。
电商的本质是公开透明,可以在电商平台内部比对价格质量,也可以在不同的电商平台上比对,部分商贩想浑水摸鱼并不容易。在可以充分比对的前提下,消费者的选择就是最好的监管,他们的集体行动,趋利避害的选择会将一些不法电商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让良币驱逐劣币。
但是,只要存在制度,就有人想钻制度的空子,只要有暴利的空间,就有人不惜铤而走险。比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问题;比如先涨价再打折,玩猫腻的欺诈行为;还有大家反映比较激烈的“刷单炒信”的问题。
这些问题,有一些电商平台可以自己解决,电商可以处罚商家,封了账号,但没有办法深入到现实中去打击那些非法厂家,他们也不具备执法权。有些不当得利已经被转移,损失已经造成,光靠电商也无法追回,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一同努力,一起撑起保护伞。这种不诚信的成本也不能仅在电商平台体内循环,而应该被纳入到整个社会的诚信系统中去。
双十一,在成为全民狂欢的同时,也应该成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典范。它不仅是一个领中国经济发展红利的节日,也不仅是围观中国制造业能量、围观社会消费潜能的日子,更应该成为观察社会治理能力的窗口。该忙乎起来的不仅是电商、店小二、快递哥,还有各个政府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正是体现出了这种责任担当。事前预防和事中的监管,以及事后的追责,一个都不能少。
购物有线上线下之分,但诚信没有线上线下之分;平台有不同,但责任没有差别,包裹在路上,监管也要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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