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丨积极打造清廉财政 推进清廉浙江建设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徐宇宁 责任编辑
郑亚丽
2018年11月20日 08:13:16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一头连着公权力,一头连着公共资金,承担着源头反腐治腐的重要职责。深入建设清廉财政需要“全覆盖、有特色、管长远”,核心是构建规范透明的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体系。
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就清廉浙江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清廉财政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省财政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结合财政实际,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五大体系”,积极打造清廉财政,为清廉浙江建设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清廉财政建设的思路和原则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一头连着公权力,一头连着公共资金,承担着源头反腐治腐的重要职责,很多财政制度本身就是很好的廉政制度。清廉财政建设对于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深入建设清廉财政需要“全覆盖、有特色、管长远”。全覆盖,即横向覆盖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纵向覆盖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有特色,即根据财政职能特点,将清廉理念融入财政源头治腐改革全过程,突出财政服务保障清廉浙江建设这一特色。管长远,即将治标与治本、阶段性目标与长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事。在清廉财政建设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清廉浙江建设的总框架下推进清廉财政建设。
二是坚持制度约束。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清廉财政建设全过程,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约束、规范干部从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坚持科技促廉。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探索以科技促公开、以公开促廉洁的“互联网+”防治腐败新模式。积极构建财政大数据平台,把公共预算资金都纳入平台监控,及时发现和预警违规违纪行为,搭建起“不能腐”的科技屏障。
四是坚持协同推进。建立主体明晰、传导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保障清廉财政建设有序推进。建立内外协同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有关部门的问题线索沟通、移送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系统构建清廉财政建设五大体系
一是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体系。这是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厅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党组政治生态状况评价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上率下,落小落细,防微杜渐。深入实施支部建设提升工程,把党支部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创新发展理念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是构建规范透明的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体系。这是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控制新增财政支出款项。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按照“两个一般不”的要求,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积极推广“因素法”分配和竞争性分配,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健全完善公款存放机制,严格实行利益回避制度,强化监管和问责,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资金存放等行为。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逐步实现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监控制度、监控地区、监控岗位、监控系统全覆盖。
三是构建保障有力的财政源头治腐体系。这是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治本之举。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与电子化采购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政采云平台,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一张网,着力破解政府采购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加强国有公共资产监管,建立健全科学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从严审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创新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积极推广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严把PPP项目入库标准关,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现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财政服务就地就近提供。
四是构建权威高效的财政监督体系。这是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严肃财经纪律,严肃查处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行为,特别是扶贫、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滞纳金等非税收入长期未缴、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着力堵塞监管漏洞。
五是构建崇廉倡廉的财政清廉文化体系。这是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内在动力。积极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培植崇尚廉洁、反对贪腐的文化氛围。大力弘扬并积极践行“实、稳、优”财政核心价值理念和“严谨、坚守、创新、奉献”的财政职业精神,将其内化为全省财政干部的价值追求、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充分发挥财政文化引导认知、提升素质、调整行为的积极作用,增强全省财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建立正向激励与反向容错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真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激励广大财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形成清廉财政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清廉财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加快建立“党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科)室和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清廉财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清廉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清廉财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清廉财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要强化督查考评。将清廉财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建立科学可操作的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和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清廉财政建设的指导和督查。
四要务求工作实效。将清廉财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财政业务全流程,作为推进财政改革、破解重点难题、弘扬财政清风正气的重要举措。围绕清廉财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抓好具体落实,注重工作实效,确保清廉财政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作者为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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