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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得不明不白”践踏了司法公正
2007年11月23日 00:04:00 来源: 红网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服刑期间儿子死在监狱,老父亲不满监狱的解释,认为儿子死因有疑点。在向监狱管理局申请赔偿无果后,老父亲将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告上了法庭。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龙本富告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一案。(《广州日报》11月20日)

  今年61岁的苗族老汉龙本富之所以不相信监狱所称的儿子在监狱自杀的说法,是有很多疑点的:儿子龙正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如今服刑期已经过了两年,还有不到一年就刑满了,况且他死之前的1月8日写的家信还要他姐夫3月份去看他,在这样的时间背景和心态下,他怎么会自杀呢?更重要的是,除了怀疑儿子的自杀动机外,龙本富还对监狱的“死亡鉴定书”表示怀疑。在盖有广东省坪石镇监狱刑事技术鉴定专用章、广东省坪石监狱的公章和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的《罪犯死亡鉴定书》上,乐昌市中山地区检察院写明院方的尸验时间是在1月24日,而实际上,龙正伟的尸体却早在21日就已经火化了!

  为了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儿子的死讨个说法,因家贫请不起律师、只有小学文化的龙本富只好自己买来《法律小全书》,钻研起了法律。然而,当龙本富要求坪石监狱申请赔偿时,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却一直支持监狱方的“龙正伟属于自缢身亡”的说法,“并非监狱违反法律法规所致”,据此根据《国家赔偿法》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等法规,认定监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此后的广东省司法厅同样是支持了这个结论。更可气的是,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竟然认为龙本富对该复核意见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驳回了龙本富的起诉。直到龙本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才有了这起官司。

  坪石镇监狱也好,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也好,广东省司法厅也好,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也好,都是讲理讲法的地方,理应是最公正无私的司法机关,然而,从“死得不明不白”的龙正伟案子中,我们看到的却并非如此,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几个司法部门竟然没有能够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龙正伟的家人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相反,还有相互包庇、玩弄法律的嫌疑。看似“依法办事”的背后,却可能是“徇私枉法”的实质。

  笔者注意到,相关司法部门之所以会不讲法理地倾向于坪石镇监狱,无非是考虑到了这样的现实:在龙正伟死亡真相中,当事方坪石镇监狱握有最大的话语权,对于远在千里之外、穷困得连律师都请不起的龙本富一家来说,就是最大的弱者。更何况,如果调查出坪石镇监狱在龙正伟死亡中负有重要责任,相关部门就必须拿出为数不小的赔偿金,而且,无论对于坪石镇监狱,还是一连串的主管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所以,在维护公正的司法还是侵害弱者的权益的“单一选择”中,相关部门选择了后者,而其背后,则是地方保护主义的思维在做怪。

  司法公正是民主法治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而司法机关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机关不能坚持正义,维护司法的公正和威严,那么所有的问题都是空谈。然而,从龙正伟“死得不明不白”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司法机关的诸多问题,然而,我们还是想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底能不能最终给出“死得不明不白”的龙正伟一个真正的死因?给龙家一个真正的公正明白?作为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之必须的司法公正,到底何时才能真正“公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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