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期间,浙江省消保委炮轰餐饮业潜规则,倡议废弃“谢绝自带酒水”等不公平行业惯例,这一倡议得到了100家餐饮企业响应,表示不禁止自带酒水。谁知此举引起轩然大波,近日,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和杭州餐饮旅店行业协会分别将一份“告状信”送到省、市政府,指称工商、消保委在侵害餐饮业经营权。(3月27日《现代金报》)
“谢绝自带酒水”到底是不是霸王条款,消费者说是,经营者说不是,消保委说是,餐饮协会说不是,连律师观点也不统一,真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难以定夺。窃以为,再来论争是与不是的问题,意义已经不大,反正是屁股决定脑袋,是非均有论者的立场所决定,再争论不休,徒费口舌而已。
此番省市两级餐饮协会高调叫板省消保委,将“状”告到浙江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其为维护餐饮行业利益的拳拳之心,众多餐饮企业定当感激万分,但“告状”能否收到效果,我看难说。省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也可说了,到26日为止,暂未得到省政府书面回复。我估计,即使回复,省政府也不会给出明确的答案,因为这涉及的是个市场问题,经历了市场经济大潮洗礼的政府一般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做出干预市场的不智之举。餐饮协会指望省政府出面做“大娘舅”,对“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属于霸王条款的争议做出仲裁,注定要落空。
餐饮协会此次犯了个错误,将本该由市场解决的争议问题推给政府去做主,这不是给政府出难题吗?假如省政府真的接受餐饮协会的状告,公开表示“谢绝自带酒水”不是霸王条款,应该取消此前发布的倡议,那不成了典型的政府干预市场行为,这不是犯傻又是什么?我相信,政府不会那么做。
餐饮协会声称要为餐饮企业“伸冤”,只可惜摸错了“伸冤”的门路,告错了门。伸冤者忘记了最基本的现代社会常识,即市场经济社会必须恪守市场规则,伸冤者将百分之百属于市场经营的问题交给政府仲裁,这不是逼着政府越界犯错吗?明智的做法是,餐饮协会可以针对消保委的倡议发表不同意见,——说到底,那也只是个倡议,又不是禁令,你着什么急呢?或者干脆将此交给市场去解决,你100家餐饮企业乐意响应倡议,就随它们响应吧,其他餐饮企业仍坚持“谢绝自带酒水”,那也不妨悉听尊便,彼此互不搭界,反正最终的表决权掌握在“上帝”手上,消费者愿意去哪家就餐谁也管不着。如此说来,餐饮协会状告消保委岂非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