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虚假广告早已成了“过街老鼠”,舆论谴责不断,行政禁令不断。可是,几年来仍旧出现不断。有煤体作了一个统计,鼎鼎大名的名人就有赵本山(蚁力神)、巩俐、濮存昕(盖中盖)、唐国强、解小东(新兴医院专治不孕不育)、郭德纲(藏秘排油茶),还有一位侯耀华,陆续做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虚假广告共十只之多。经过媒体的不断声讨,当事人大多已经表示了不同的歉意,洗手不干;但是,还有少数人支吾其词,说是什么“没印象”。
为什么形成这种屡责不绝?就是因为只有舆论谴责、行政禁令,只是诉诸道德良心,对于某些“名人”是不起作用的,在金钱强大魅力面前,道德良心是不堪一击的,必须有强制性的法律,加以规范,而这方面恰恰有所欠缺,使某些“名人”可以有空子可躜。消息传来,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即将修订实施,对于虚假广告将追究法律责任。受到虚假广告侵害的,可以有五种途径维权:与经营者协商,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名人”做虚假广告,不再是无本万利,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不再是一句“没印象”可以混得过去的。
名人虚假广告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