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思南县城为创建卫生城市,近期在全城屠狗。此举引起广泛争议,支持与反对者皆有之。
在百度上输入“全城屠狗”,各地屠狗“旧闻”滚滚而来:早在2006年,就有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全城屠狗;今年5月,陕西省汉中市掀起全城打狗狂潮,而汉中市洋县,率先成为了全国第一个无犬县……如今贵州思南县打狗,理由也与这些“先例”惊人地一致:为创建卫生城市。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狗?不可否认,狗多了,街道上不仅会出现狗屎、狗尿,会变得脏兮兮的,而且狗还会传播狂犬病病毒。即便不是为了创卫,政府也同样应该加强管理的,但加强管理就等于“全城屠狗”吗?如此“一刀切”的政策,实际反映的就是政府在犬只管理问题上的失职。如果管理部门把全城的狗杀光了,不仅狗类的排泄物会减少,狂犬病病源也会大大减少,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负担也由此减轻不少。但“屠狗”政策只能管得了一时,却管不了一世。如果相关部门不在“狗患”的源头加强管理,今天把狗“满门抄斩、诛灭九族”,谁又能保证明天没有狗窜出来拉屎拉尿或咬人呢?因为创卫需要,为了城市整洁美观,行“满城屠狗”之政策,不仅有“懒政”之嫌,还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狗是人养的,所以,防“狗患”应从管住养狗者着手。相关部门除了要求养狗者为狗办证、对犬只进行备案管理、并要求养狗者定期为狗打针外,对养狗者养狗的道德、卫生教育也非常必要。而对“流浪狗”的人性化管理,也能彰显管理部门的“软实力”。只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犬只,对养狗者的教育常抓不懈,城市“狗患”必能得到有效缓解。
政府部门动辄以创卫、“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借口而“全城屠狗”,即使捕杀的全是“流浪狗”,也不能掩盖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在城市犬只管理问题上的无所作为。其实养狗与城市卫生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有关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而市民有没有提高管理狗的意识、有没有产生对相关法律和制度的敬畏感,也体现着政府部门的施政艺术与管理水平。创卫与狗的故事,思南县不是第一个,但希望是最后一个。毕竟,“满城尽是屠狗声”除了血腥和暴力,能展示的也只有相关管理部门的无能或是“懒政”,而这,不是现代文明社会应该有的。人要讲卫生没错,但讲卫生何必要夺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