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潮评论 > 财经锐眼 正文
    
燃油税后,机动车环境税该怎么征
2010年01月28日 15:49:1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进入论坛]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向媒体透露,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中国新闻网)

  全球都面临着气候变化的课题,而国内面临的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考验,这一切都为环境税的开征提供了极大可能性。毋庸置疑,环境税的开征有利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逐步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并可以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环境税应该征,但怎么征、如何征是个问题。

  机动车环境税,实际上是汽车尾气排污税。在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实际上已经缴纳过多项与环境有关的税种。例如,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的规定,其实已具有明显的减少尾气排放的政策导向,而后又有消费税、城建税、燃油税,里面也包括治理环境的因素,如果再加上机动车环境税,难免有重负征税的嫌疑。

  “排量越大缴税越多”,对机动车而言,这样的征收原则是合理的。然而,是不是以机动车环境税这样的方式征收仍有待实践检验。环境税本身,是一个涵盖范围很广的概念。能源税、车辆税、排污税、垃圾处理税等,都属于环境税的范畴。机动车环境税概念较笼统,介于车辆税和排污税之间,开征以后,或有税种重叠、税收结构复杂的现象出现。

  2009年我国汽车增长速度迅速,车市销售可谓火爆,甚至出现有钱买不到车的情况。在步入汽车工业时代的同时,伴随而来的问题是尾气排放和交通拥堵。而开征新税种能在多大程度影响消费者购车、改善空气质量?开征机动车环境税后,一些重叠的税种以及收费是否应该取消?这些问题都值得考虑。开征一个税种一定要考虑其征收后果,如果税制设计得好,压力化为促进环保的动力,那么环境税的征收就有意义。

  在我国费改税进程中,税费之间、税种之间相互打架的现象时有发生,税费改革旨在清理不合理的收费政策、健全财税体制,体现国家对经济的调节力度,而并不是单纯将经济环境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开征环境税,目的是保护环境,但也牵涉到财税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相关衔接配套制度能否跟上是顺利实施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浙江潮评论     [发表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浙江潮视点 更多
·观潮者:洋快餐,出了问题还屹立不倒?
·观潮者:洋快餐,出了问题还屹立不倒?
·给拉"许三多"们下水者来一个"截击"
·“最美妈妈”需要爱的接力
·一位爱心妈妈与一座城市的“对话”
·让乘客盖脏毛毯,航空公司难辞其咎
·官员不剪彩,庆典更精彩
·“财迷哥”之于“啃老族”的镜鉴价值
·走不走都收费的公路太霸道
·伪装的奔驰警车“为了”啥“工作”
浙媒发言更多
·乳业新国标,越来越像“和稀泥”
·雨太大还是水太深
·怎样看刁民
·“绿房子”,千万别再“搭错车”
·街道领导,为何说不得
·假本田真奔驰,假回应真狡辩
·如此祭孔,太功利
·公开“三公”,诸部门还在等什么
·“社会共识”何处寻
·“感谢祖国”的两个逻辑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