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广东省政协委员余庆安表示,新阶层社会人士也应该进入参与政协事务,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这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信心”。(1月31日《广州日报》)
清代张潮的《幽梦影》中有一句劝世自律的话,“律己宜带秋风,处事宜带春风。”说的是,要求自己要象秋风一样严厉,对待别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可在现实中,在一些问题上,很多人要求别人总是比要求自己容易。广东政协委员余庆安关注政协自身的建设,可以看作是一种警醒,值得赞许的,更期待引起共鸣。
政协委员,算不上一官半职,让商人掏钱进政协不像清朝政府的“捐官”,也许不用太担心他们会利用捐得的权力捞回成本。但是,政协委员也不该是一种荣誉,甚至不该是商家“认识”官员的平台;进政协参政议政的人,更不能凭钱的多少,利润的多高低来论。因为政协要议的事情并非只关乎有钱人。更何况,若进政协的都是有钱人,那政协议事时,谁来代表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谁来为没钱人说话呢?而今,有政协委员将“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的问题抛出来,这种警醒是建立在某一起特别的案例上,还是建立在对某一种现象的反思上,我们不必过于纠缠。但对问题本身,所有的政协都应反省,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老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正人要先正己。现实中,却有人高举反腐的大旗,自己却行腐败之实,如曾锦春之流。有人说法律代表公平正义,自己却利用法律来贪污受贿,如黄松有之流。有人在倡导公平竞赛,自己却收黑钱,无视打假球、打默契球,愚弄球迷,如南勇之流。有人说要维护社会安定,自己却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如文强之流。也有人表面上看起来是夫唱妇随恩爱无比,是模范夫妻,可暗地里却是艳史一箩筐。人上一百,五颜六色。上面所说的“之流”,虽是少数,但破坏力却惊人,必须高度警惕,深挖之,将其清除出去。
己先有过,何以正人之过乎!我们的公务员、行政机关,每行使手中一次权力时,不妨先扪心自问:自己的言行一致吗?自己有资格作为公职人员行使正义的权力吗?自己在高唱为民办事,为人民服务时,是否图只是一己私利……居心要宽,持身要严,“不让商人掏钱进政协”能引起多大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