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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是废品,标语是垃圾
2010年02月10日 15:48:47 来源: 浙江在线  [进入论坛] 

  日前,张家界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挂出打击两抢一盗的标语:“要过年了,重金收购抢劫抢夺犯,每个3000元!”“入室盗窃犯,每个2000元,限本地区捕获,货到立即付款!”这两幅标语在网上一经曝光,就引来争议不断,有人认为是将治安管理当儿戏、缺乏严肃性,也有人认为很有创意,诙谐大方。(2月8日红网)

   南庄坪办事处太有才了,居然将偷窃嫌犯比喻为废品,然后灵光乍现,将办事处暗喻为废品收购站,并开出一个收购价,也算是为见义勇为者送上一个新年大礼包。这就是为他们自己和部分网友津津乐道的诙谐创意。他们想当然地以为,如果再照搬通常的标语形式,正儿八经写上:“抓获一个抢劫抢夺犯,重奖3000元!”估计没人会当回事。因为在我们这个素有标语崇拜的国度里,人们见多了太多形形色色的标语,早已审美疲劳或审丑疲劳了,那类大路货的标语根本无法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于是乎,制作者就挖空心思玩起了创意标语。

   要我说,将盗贼比作废品,实乃世界上最最蹩脚的比喻,毫无创意可言。倒是从这比喻中透露出来的不把人当人看的野蛮思维,十足地显示了标语制作者法制意识的淡漠和人权观念的欠缺,这样,制作者在将盗贼比作废品的同时,也向路人喻示了该标语是垃圾。结局不言而喻,就像那类正儿八经的标语横幅无法吸引公众眼球一样,此类垃圾标语照样起不到鼓励人们见义勇为的作用。道理很简单,因为凡是标语横幅,在不搞政治运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它们早已不具备实际意义,徒具虚张声势或者为了满足制作者迎合上级和但求自保的心理罢了。

   就像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在《无权者的权力》一文中写到的那位水果店经理那样,在洋葱、胡萝卜陈列橱窗上贴了一幅标语:“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别以为他真的热衷于全世界无产者的大联合,也别以为他当真觉得他的热情促使他非得让公众都来了解他的理想不可,当然也千万别以为他是否真的想过,这个大联合该怎么实现,实现了又怎么样。哈维尔断言,大多数商店经理们对于橱窗上标语的意义从来是不会过问的。他们也不会用那样的标语来表达自己真实的意见。标语是上面批发洋葱和胡萝卜的同时发下来的。水果店经理拿过来往橱窗上一贴就完事了,因为这是习以为常,司空习惯的事情。但要是不贴,就会有麻烦。上面会指责他不按规定布置橱窗,有人甚至会控告他反党反社会主义。为了过得下去,他非照章办事不可。

   国内那些患有标语崇拜症的人们,他们之喜好到处张贴标语的心理与这位水果店经理有什么区别?譬如此番标语事件,南庄坪办事处难道不是为了迎合上级的意图(因为永定区政法委在主抓此事即对抓获两抢一盗的给予奖励)才别出心裁制作了这幅垃圾标语?而且你们区里奖励2000,我们办事处再追加1000,以示他们态度积极,响应热烈。至于这样将恶俗当有趣的创意到底能否起到多大实际效果,他们是不会去计较的,就像这位水果店经理一样,照章办事,一贴了之。

   明智点吧,作为政府部门,再不要迷信标语专政了,更不要制作此类垃圾标语了,那除了表明在翻新标语制作时已经黔驴技穷,还会自取其辱,有损政府形象。我建议张家界向珠海学习。从去年11月开始,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珠海全市范围内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语,包括党政机关的横幅宣传标语均在禁止行列。(09年11月15日《广州日报》)。法治政府不靠标语来治人,而是应该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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