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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网络文明要重视网络的自净能力
2010年08月24日 14:22:42 来源:法制日报

  8月19日,“文明上网共建和谐”网上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的讲话。从中我们看到,随着网络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影响力的日益扩大,依法文明上网正成为我国当前加强互联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媒体,人们对它的认识有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对它的管理也有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从最初的网络世界“无法无天”,到后来的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管理互联网,再到现在我们提倡“文明上网”,我国对互联网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不知如何管,到依法管,再到道德约束的过程。和对现实世界的管理一样,对虚拟世界而言,如果说依法管理凸现的是一种外部的强制力的话,那么以文明上网为标志的道德约束则更应该强调网络本身的自净功能。

  中国作为一个互联网大国,近年来,依法管理互联网无论在法律制度建设上,还是在执法与司法实践中,都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但在道德约束上基本停留在自上而下的倡导、呼吁阶段,缺少更有效的手段。对于网上的种种违法和不文明现象,有人曾把网络实名制作为一剂良药,但毕竟虚拟是网络的魅力所在,许多人本能地对“实名”表现出了恐惧。而随着网络沟通方式的发展,网络自身似乎正向着某种意义上的“实名”化演进,网络发展为网友创造了很多强化“个人属性”的平台,从而自觉不自觉地形成自净的力量,为文明上网提供了更容易被接受的有效手段。

  有人说,当今的互联网已进入到了微博时代。不管这种说法是否准确,但微博确实正颠覆着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通过各种手持电信设备,个人能够随时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在微博中向自己的朋友和关注者进行即时播报。互联网从此让面目模糊的“网友”在微博的圈子里“显形”。毕竟人性在本质上,对于表达自我的渴望要远比匿名宣泄来得更自然而健康。“我”的好友、亲朋、同事甚至领导,都能通过微博从不同的角度重新认识微博的主人。正是通过微博的流行,网络文明从那些面貌不清的一个个“马甲”背后,悄悄回归到生活在社会、家庭关系网络中的真实个体身上。

  这虽然并不意味着网络虚拟性质的消解,但当“我”们在微博的世界里做回自己之后,网络文明其实就变成社会文明、家庭文明的一部分。其言谈举止自然成为个人生活在网络虚拟世界的延伸和扩展,法律和道德所要求的,自然也是微博主人需要在网络世界里所遵循的行为准则。正是微博这种强烈“个人”属性,有助于让网络文化从不负责任的放纵宣泄,转变为个人兴趣的自然表达。从这个角度讲,没有实名制,微博依然能够保持足够的自律和自尊,从总体上形成一个相对文明的网络环境。

  在尚未采取实名制的微博网络里,尽管“我”的真实身份对于绝大多数网络过客而言并不具有更多的意义,然而只要“我”的虚拟存在确实对于关注者有意义,“我”就会倍加珍惜这一切。这难道不恰恰是对于网络虚拟与网络文明之间实现微妙平衡的一种美好诠释吗?不正是人们期待的“实名”所要达到的效果吗?

  今天,全社会在呼吁网络文明、抵制“三俗”之风,这些都应当以倡导互联网用户的文明自律和守法自重为基础。通过微博的兴起,我们不仅感受到互联网创新的巨大动力,也发现人性向往理性、文明、情趣和沟通的力量同样在塑造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如果单纯从技术角度,执法机关已经有足够的技术手段把任何网络违法犯罪嫌疑人从一个个伪装的“马甲”背后牵出来,也有足够的力量捣毁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信息平台。可是网络文明本身,体现的是屏幕背后一个个具体公民的文明素质,文明素质既很难通过消解网络的虚拟性来提高,也不能通过执法者的强力管制来改变,终究还是要靠人内心的向善力量来提升。

  并不仅仅是微博能够对网络文明发挥积极的作用,事实上,很多文明和健康的因素会随着网络的发展自发地产生,关键是管理者要尊重网络的规律,重视从网络自身去发掘、培养和引导自净的力量,这样才会把网络自发向善变成网络自觉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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