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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拍客”应回归监督本位
2010年10月08日 08:59:5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武汉市交管部门国庆节前夕宣布:“市民举报违章有奖”举措将于今年年底取消。数据显示,举措实施以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付出了200万元奖金,然而全市交通违章量非但没降反而“逐月上升”,不少市民认为,花这么多钱养一批“拍客”不如加装电子眼来得实在。据悉,武汉是继广州、深圳等城市之后,全国第三个开展市民举报违章有奖活动又停止的城市。

  人们记得,昔日“重奖市民举报违章”是作为先进经验来推行的,基本思路是以奖金调动“全民行动”遏制交通违章,没想到结果却并不理想:高额奖励催生了“职业拍客”,百万奖金很快散尽,甚至出现“拍客”搞敲诈、警察取证后让亲属领奖金的怪事……

  所谓“举报违章有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公民社会监督责任的一种体现,之所以变味了,甚至出现了一些以此谋生的“职业拍客”,是因为一些交管部门过分依赖这种方式,甚至给出了数百数千元的奖金,使得这种本属于“补充”的手段被扭曲,社会监督的道义与责任没有了,只剩下权力购买治理的“交易”。

  正如当初过分依赖、斥巨资上马的错误一样,现在出现“困境”就简单地完全抛弃,显然是另一种极端,很可能会伤害“公民社会监督”这种最本位的参与责任。姑且不说社会进步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推动,仅是这朝令夕改也大大损伤了公权的公信力。更何况,以“违章行为没有减少”做依据关闭鼓励民众举报通道的逻辑,是值得商榷的:能不能说“专拍哥”拍了1万个公车私用镜头,公车私用也没有减少就认定这种行为无意义?能不能说网民一年举报大量腐败信息也未杜绝腐败就说网络举报没用?……显然不能这样来认定。

  从这个层面上讲,对彻底取消市民举报违章有奖简单叫好,恐怕也是盲目的。这很可能矫枉过正,陷入另一个极端:过去只看到它的好,现在只看到它的坏,取之舍之都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不能从容反思这个措施好在哪里、坏在哪里,扬长避短给予完善,作出引导与改良,从而最大程度呵护公民社会监督的热情——比如检讨是否因举报奖励金额过高,导致“鼓励”沦为“诱惑”与“刺激”;比如尝试引导将民众监督重点转到对公车私用的监督上;比如探讨对于“拍客”的敲诈勒索如何预防与惩治警示……

  利用多种途径改善城市交通终究没有坏处。如果经过这盲目上马、骤然下马的一番“折腾”,把民众监督的热情折腾没了,岂不也是一种错误?倒洗澡水不能连孩子一起倒掉,“职业交通拍客”诚然是“怪胎”,可当中包含的公民热情诚为可贵。当务之急不是彻底将其取缔,引导这种热情回归社会监督本位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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