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4日的热点问题形势报告会上表示,目前,大家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高考制度可能不是最好的制度,但是最可行的制度,因此必须坚持。而且,高考与素质教育并不矛盾。推进素质教育不是要不要考的问题,而是要解决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我们要通过改革,探索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素质教育要求有机结合。
教育部长的话,联系此前他曾提到的部分科目探索一年多次考试,传递的一个信息是,高考改革的重点,或集中在考试改革(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而高考录取制度,或会“坚持下去”。如果是这样,公众寄予厚望的高考改革,恐难有实质性的推进。
事实上,回顾过去10多年时间中的历次高考改革,包括自主招生改革,其实都未涉及录取制度改革。其实,录取制度改革,才是高考改革的核心。只有打破目前高度计划性的集中录取制度,方才有高校的自主招生,也才能实现学生的多次选择,进而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才有意义。这一道理,教育部门并非不清楚,但为何却不推进呢?
是出于公平公正性考虑吗?感觉上是这样。但打破集中录取制度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从何而来呢?一是大学办学受行政化影响,行政因素可能干扰招生录取;二是招生不公开、不透明,可能存在幕后交易。这两方面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办法吗?非也。前者,可以通过去行政化改革解决,后者可以通过行政监管,要求所有自主招生高校按信息公开条例公布详尽的录取信息解决。如果下决心推进改革,这并不是难题,更重要的是,去行政化改革,已写进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而信息公开,已经作为条例颁发。
当然,继续深入推进改革,从利益角度分析,对教育部门来说,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推进去行政化改革,首先就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放权,让学校自主办学,在这一过程中,教育部门将失去对学校的财权和人事权控制;加大高校信息公开力度,将直接伤害一批“条子生”的利益。就是录取制度改革本身,对教育行政部门来说,也是有“切肤之痛”的,打破集中录取,建立的招考格局是“招考分离”,如此一来,教育考试部门的投档权没有了;控制大学录取的权力也没了;进而,对基础教育的主导权也丧失。
要防止这种改革的利益纠缠、政府部门的利益本位,需要建立制约行政机构权力、公众参与改革方案制订的改革机制。如此,我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