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播出的《消费主张》节目中,锦湖轮胎(中国)董事长李汉燮面对全国观众鞠躬道歉,并发布了道歉声明。他表示,公司会在最短时间内确定申请召回所有问题轮胎,但对于召回的具体时间、具体步骤并没有提及。据了解,此次轮胎召回事件在国内尚属首例。(3月22日《西安晚报》)
锦湖轮胎召回绕不开两个问题
有专家称“锦湖轮胎的召回开了国内零部件厂家召回的先河”,在笔者看来,轮胎召回,目前还只是意向,尚无消息证明已经实施。专家说这种召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件好事”,笔者以为,这一要看锦湖轮胎事件的定性,二要看召回是否掩盖了更大的问题、逃避了更大的责任。
从央视的报道来看,锦湖轮胎的问题不仅仅是产品有缺陷,更大的问题在于,这种缺陷是人为的,换言之,是涉嫌故意欺诈。锦湖轮胎曾经回应央视,认为央视判定“欠准确”,锦湖轮胎甚至致信消费者称“央视不能判定我司违规”。虽然央视的揭露“有图有真相”,但在这个问题上,确实需要相关部门介入,对锦湖轮胎的产品质量作出最终定性。据悉,锦湖厂家正在跟国家质监总局进行协调,本周内将发布锦湖轮胎的质量报告。
如果质量报告无法推翻央视的报道,那么,对一个主观上有故意欺诈行为的企业产品,仅仅只是召回了事,恐怕有些宽容了。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来看,召回适用于因为“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产生的缺陷产品,换言之,召回主要应该适用于客观技术能力有限导致的产品缺陷,对于人为欺诈导致的缺陷产品,恐怕更应该被严惩。
汽车轮胎是关系到驾驶员、乘客生命安全的产品,在这样的重要产品上,如果有企业敢于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实际上是拿消费者的生命当儿戏,对于这样的企业,必须要严惩。从这个角度来看,锦湖轮胎的召回是不是在逃避更大的责任,值得警惕。
锦湖轮胎的召回要取信于大众,不能绕开两点,一是赔偿问题,锦湖轮胎是否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赔偿?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锦湖轮胎是否应该接受更严厉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