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在经营的公共场所内有人吸烟时,必须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还规定在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
在公众场合,由专人劝阻吸烟,在一个“禁烟”的氛围下,这无疑有着积极意义。毕竟,“禁烟”符合主流价值观,而且根据世卫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故而,如此“专职人员劝阻禁烟”也有着法律规定,自然就显得“名正言顺”。
但任何好政策,还需善施,如若不然,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因为这必然会遭遇现实之墙。一方面,谁来监督“专人劝阻吸烟”?没有监督就没有执行力,那难免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让公共场合管理者推行“专职人员劝阻禁烟”,还存在一个成本核算的问题。政府规定一出,公共场合就需要配备专人劝阻吸烟,那这些“专人”,难免要给他们开工资,而一旦是兼职的话,则未免觉得“专人不专”,监督起来自然也会力不从心。最大限度地获得利益、减小开支才符合商家的原则,而凭空添加一笔支出,必然让商家心情不爽,那“专人劝阻吸烟”的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如果这笔钱由政府出,那纳税人同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