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的一些村民反映,当地一名退休副局长占用400多亩耕地,在未获批准的前提下建设了一个休闲农庄,但村民每年获得的补偿费用标准仅为每亩地400元。尽管村民对补偿费用不满,但相关部门仍要求将土地继续流转给这名副局长,期限为15年。(6月2日《扬子晚报》)
说到官员退休后种地,并不算什么新闻。比如,媒体曾报道过海南省人大副主任陈苏厚,他2003年退休后和老伴双双还乡当起了“农民”,一心忙碌于村里的建设,3年后,改变了松梅村的贫困面貌。陈苏厚退休后的“种地”,淡泊名利、发挥余热,不能不让百姓交口称赞。
然而,上述的这名南京市江宁区退休副局长种的是什么地呢?首先他种的是“发财地”。其退休后种地的出发点就是为了牟利,租用村民400余亩耕地盖的是农庄和别墅,经营项目是餐饮、垂钓、会议、休闲和客房,吸引的是“达官和贵人”,瞄的是钱财;其二,这样的种地还是违法“种地”。据当地村民称:老板(退休官员)不是一心一意搞农业项目开发,而是将400余亩土地部分建成庄园附属建筑后,更多的土地都被撂荒,而且这个庄园从建立之初到现在也没有拿到任何合法手续。
违规农庄长期存在,没有权力荫庇几乎没有可能。如果不是当事者当过几个局的副局长、有权力背景,一个严重违法的项目为何长期得不到查处?而且,和村民签订了5年合同,但合同到期后即使村民对补偿费用不满,相关部门为什么仍要求将土地继续流转给这名副局长?
所以,这位退休局长所谓的“种地”,已经完全背离了退休领导归家种地的初衷,他的种地种的是“金钱地”,种的是“私利地”,是损害百姓利益的“违法地”,是利用了权力影响的“特权地”,说不定还是涉嫌腐败的“腐败地”,此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地方对公权力监督的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