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日前下发通知,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将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其间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据6月15日《新京报》)。
专项清理值得期待,这种期待实际包含三层诉求。其一,减少不必要的过路费,减轻百姓负担。其二,对于一些违法收费严重的地方而言,是告别山大王式收费模式的绝佳契机。其三,厘清所收费用的去向,向腐败开刀。
要实现这三层诉求,关键在于建立能让收费去向公开透明的制度。事实上,目前收费公路乱象丛生的根源就是因为收费去向不透明,所以一些人、一些部门才能浑水摸鱼地打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旗号,搞权力自肥或权力互肥。毋庸讳言,收费公路已经成为一些部门的“提款机”、“印钞机”。
在笔者看来,专项清理不能仅仅只是发发通知,一定要在制度建设上有所作为,一定要做到让收费公路的还款公开透明、收取费用去向公开透明。如果做不到这两点,那么,五部委的通知就很容易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不是规定“还清贷款后停止收费”吗?那么,我永远宣称“贷款没还清”,你奈我何?或者有钱也不还或少还银行,造成贷款没还清的假象。
如何做到公开透明?笔者以为一是要建立收费信息公告制度,收了多少费用,都应该定期向社会公开。二是审计部门、反贪部门应该加强工作,主动出击。三是尝试一下“新思维”,比如这次即将展开的“专项清理”,还没开始清理,就发通知。能不能少一些事前“通知”呢,有什么行动,直接实施不可以吗?
后两条看起来似乎和“公开透明”制度建立关系不大,其实不然,这两条可以“倒逼”收费公路不得不“公开透明”,而这正是目前我们所缺乏的。如果仅仅只有第一条“定期向百姓公开收费信息”,那么,谁能保证这种信息公开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