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通报《12家企业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受到处罚》,其中,广州“君华又一城”项目因误导性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拟处以50万元的罚款;广州花都“万虹花园”项目因在售的139套房源未在售楼处明码标价,拟处以69.5万元的罚款。
看到这一通报,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这次发改委是动真格的了,第二个感受是难道违规的企业只有这几家吗?八个城市只查出12家违规企业,可能仅为几百分之几或者千分之几,例如广州仅查出两家,还算是违规比较多的城市了,而广州在售楼盘则有几百个!第三个感受是国家发改委到底是握有尚方宝剑,对同样的违规其处罚力度要比广州市物价局的重得多。此前,广州市物价局对违规楼盘仅仅罚款5000元,两者相差了100多倍。
《羊城晚报》半个月前曾报道:广州物价部门6月初曾对全市78个楼盘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有9个楼盘因标价不规范或乱收费被处罚,其中四个楼盘未按照要求“一套一标价”,被罚款5000元,对此,不少市民大呼:罚5000元太少,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来说根本无震慑力。
其实,国家发改委今年5月13日已发出通知,要求对被查处的相关房企的违规行为要严厉处罚,若房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为何同样的违规、同样的处罚标准,结果却大相径庭呢?
难道只有发改委亲自督阵,明码实价的政策才能得到落实吗?笔者曾就广州物价部门软弱无力的处罚写过一篇博客,指出或许广州物价部门不罚款,只是点名通报,其力度也要比一个楼盘只罚5000元有力得多。
很明显,国家发改委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而广州物价部门却给人“装模作样”的观感:好像很认真地贯彻落实,但其实是“拿着令箭当鸡毛”。明明有发改委这一“尚方宝剑”和“护身符”不用,反倒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令自己和广州都陷入令人羞耻的窘况。
这次发改委发布对12家企业的处罚通报,可以说是“杀鸡儆猴”。但能否对其他的违规企业起到警示和阻吓作用,关键还在于各地政府的落实和执行力度,否则发改委的检查组一走,各城市可能又会故态重萌。
不过,在我看来明码实价规定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主要是还消费者以知情权。说实在的,老百姓耗费一生积蓄买房子,却连价格表都看不到,这对购房者也太不公平了吧!而“一房一标价”的规定其实也并不能起到降房价的作用,只是让开发商不能太过随意涨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