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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建保障房各地须量力而行
2011年06月30日 16:43:35 来源: 新华网

  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6月28日《京华时报》)

  据住建部测算,仅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就高达1.4万亿元。目前包括中央财政拨付、土地出让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盈余资金使用、国家开发行贷款等在内只能筹集4000亿元左右,还有约8000亿元资金没有着落。这可能成为保障房开工慢的原因之一。住建部已经要求11月底1000万套保障房必须全部开工,以此计算仅剩5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筹措没着落,可谓困难重重。

  如今,各级地方政府都在想方设法筹集建设资金。在这个当口,国家发改委出台允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一些房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无异于雪中送炭。但是,发改委开闸保障房发行企业债券,也存在一些需要正视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出现的财政高杠杆率风险、如何监管发债资金专款专用等问题,必须未雨绸缪。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已经凸现出来。近日,国家审计署首次披露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10万亿元,海内外许多人士担忧出现债务风险。国家有关部门都在想法设法积极应对和化解风险。如果一窝蜂允许地方融资平台以支持保障房为名义大肆发债,可能使得地方平台融资风险越来越大、越积越多,对此不能不予以高度警惕。

  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拿什么担保?又用什么兑付偿还?从目前看,一些拟发行企业债期限都在5-7年时间,到期后兑付保证是什么?因为,保障房基本是保本微利的,不可能这么短时间收回成本。一种可能是转变为商业银行贷款,垒高地方融资平台金融风险。

  因此,对地方平台和房企发债一定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对地方融资平台应进行全面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允许发债与否。对于地方财力不够,融资平台债台高磊者坚决不允许发行企业债,对财政实力较强,平台贷款较少的也要量力而行发行企业债。对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要严格控制,必须落实担保、质押。同时,对于平台和房企发债资金必须实行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监管,进入商业银行监管的保障房企业债资金专用账户,由监管银行按照保障房进度拨付资金,确保不被挪作他用。要通过国家主导保障房建设部门、开发商和银行签署发债资金监管专用三方协议。

  总之,发放企业债用于保障房建设必须量力而行,必须做好监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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