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潮评论 > 时政点评 正文
    
确保教育投入4%需健全权责机制
2011年07月04日 13:17:39 来源: 燕赵晚报

  中国政府网日前全文刊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按期实现。为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努力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支出。(7月2日新华社)

  这是自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战略目标后,政府首次作出的公开承诺。十多年过去了,尽管在历年的全国两会上,“4%达标”一直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却始终未能实现这个只相当于“上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目标,表面看是钱的问题,是财政承受能力的问题,其实背后有着更多的制约性因素。

  事实上,2008年政府全部收入已达9万亿元,占GDP的比例约30%,与日本、美国相当。近几年国家财政收入更是突飞猛进,可对教育的投入并未同比增加。相反,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中,居高不下的行政成本支出却不断挤占着教科等公共服务资金。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95—2006年,国家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由996.54亿元增加到7571.05亿元,12年间增长了6.6倍。使本来就不大的教育投入蛋糕,被人为切割。

  另外,投入层级失衡,现行的“投入体制”也制约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比如目前,中央财政直接负担部委下属重点高校,省级财政直接负担省属高校的支出,高中主要以县、区财政来负担。结果是,各层级财政能力与所承担教育投入的不平衡,层级越高,财政越宽裕,以至于出现了“马太效应”。

  更应看到,教育投入责任不清,相关法律、政策滞后,尤其是问责机制薄弱,成了机制性制约因素。这些年,就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地方的政府,哪一级的政府机构因为教育投入不达标,而受到了问责和追究。包括此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依然未能建立和健全权责分明的行政问责机制。更何况,我国当下尚无《教育投入法》,将教育投入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教育的投入依然是个缺乏刚性的软指标。自然,也无法对投入不足、2012年仍不能达标的地方政府实行责任追究。

  国家职能部门当及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理顺投融资渠道,规范教育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行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为第一责任人,担当本地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对事关教育投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达不到投入目标的实行行政问责。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权责分明,违规必究,才能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


浙江潮评论




转发到: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豆瓣 浙江在线微博网


相关评论
浙江潮视点 更多
·观潮者:洋快餐,出了问题还屹立不倒?
·观潮者:洋快餐,出了问题还屹立不倒?
·给拉"许三多"们下水者来一个"截击"
·“最美妈妈”需要爱的接力
·一位爱心妈妈与一座城市的“对话”
·让乘客盖脏毛毯,航空公司难辞其咎
·官员不剪彩,庆典更精彩
·“财迷哥”之于“啃老族”的镜鉴价值
·走不走都收费的公路太霸道
·伪装的奔驰警车“为了”啥“工作”
浙媒发言更多
·乳业新国标,越来越像“和稀泥”
·雨太大还是水太深
·怎样看刁民
·“绿房子”,千万别再“搭错车”
·街道领导,为何说不得
·假本田真奔驰,假回应真狡辩
·如此祭孔,太功利
·公开“三公”,诸部门还在等什么
·“社会共识”何处寻
·“感谢祖国”的两个逻辑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