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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丨呼吁“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哪能凭直觉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朱昌俊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01月11日 21: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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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呼吁“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公共部门而更要考虑,如何通过必要的积极措施,来对这一现象加以适度的干预。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78.6%的受访者认为这一行为容易干扰到他人甚至对他人造成伤害,52.7%的受访者将步行过马路玩手机归因为对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侥幸心理。80.7%的受访者建议增设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一行为。

  查阅相关信息可知,“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的呼吁,最早在2007年就开始出现。在手机高度普及和智能化的今天,人们使用手机的频率在提升,诸如一些过马路玩手机的现象,相信较之于十年前也会有所增加。这一点,72.2%的受访者表示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可算是一种证明。但由此就呼吁增设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为,未免有点过于凭直觉和简单化了。

  必须承认,当前国外也有不地方出现类似的呼吁,但真正将呼吁上升到明确的法律条文的还是非常少。这不仅是因为立法讨论上有其过程性,而更是因为这一立法本质上牵涉到人们对于私域和公域边界的共识问题。比如,较之于开车时打手机,过马路玩手机的公共危害,是否真的也到了必须立法禁止的地步?再者,如果过马路禁止使用手机,那么是不是暗示只要不是在路口,边走路边玩手机就完全合理?此外,立法的合理性,还包括对于法律执行成本的权衡。如果此一条款通过,是不是意味着必须每一个路口都配备执法人员?由此带来的执法成本又该如何消化?若法律有了却最终陷入执行难的尴尬,立法显然就成了“走过场”。

  当然,提醒应慎重考虑“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并非说就是要忽视过马路玩手机的危害性,认为该现象无须公共干预。而是要强调,对于过马路玩手机这一社会现象的干预,应有比立法更好、更系统的方式。比如,相较于动辄呼吁以立法来禁止,当前我们对于健康的手机使用习惯文化的培育,是否做充分了?对过马路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安全告知,又是否到位了?城市路权的分配上,是否又做到了对于步行者的足够尊重?事实上,德国部分城市目前就开创性的设置路面红绿灯,以提醒走路玩手机的人注意交通安全。

  当某一具有负面影响的社会现象引发社会关注,动辄呼吁立法来禁止的声音,在今天越来越常见。在一个法治社会,这种现象的出现确实有其必然性。但也必须看到,一味强调立法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与其说是对于法治的崇尚,不若说是社会问题解决途径与思维的单一化和狭隘化。它对应的可能是其它社会规范力量的式微,与公共责任的回避。而将所有问题都归咎为立法来解决,最终既可能让社会失去活力,压缩道德、文化等“软约束”的空间,也可能让法律不堪重负,影响法律的权威。毕竟,现实中,立法呼吁高涨,但最终成为“摆设”的法律,实在太多。

  在调查中,有80.7%的受访者建议增设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为,这当然也是真实民意态度的一种。但这之中又有多少只是源自直接性的认识,而非经过理性考量?而据此就将之等于八成人赞同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甚至成为“必须立法”的一个重要依据,显然是轻佻的。因此,与其呼吁“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每个人不妨扪心自省,自己首先能否做到。对于公共部门而言,则要考虑,如何通过必要的积极措施,来对这一现象加以适度的干预。

标签: 手机;马路;立法;马路玩手机;受访者;法律法规;社会现象;法律;社会调查中心;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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