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贤村,别辱没“求贤”美名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高路 责任编辑
吴晔
2017年07月16日 09:25:32
求贤村的做法,反映出了在地域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外来人口的问题,妖魔化外来人口,甚至把它当成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
求贤村,北京大兴区的一座古村,历史悠久,取这个村名的先人一定对后人抱有很大的期待,可是这个村最近却做了件很不得人心的事。该村以村规民约的名义下了一则通知,要求外来人口每人每月需交2000元,决定自8月1日开始实施。7月15日7时许,北京大兴官微发布消息,称求贤村出台这一办法是因为流动人口造成了治安和环境污染的问题,收费旨在加强教育和规范管理。
求贤村向流动人口收费的两个理由是治安管理和环境整治。光就这两点而言,其实都能理解,一个村就如同一个社区,政府为纳税人提供的是基本服务,如果业主需要更优质的服务,可以参照城市小区的做法,通过聘请物业公司、增加安保人员以及保洁人员数量的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但是这笔开支是面对所有居民的,不是只针对某个特殊的群体的,否则就有转嫁责任、雁过拔毛之嫌。
这笔费用的征收也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以内,不是村里一句村规民约就可以自说自话的。哪怕在城市居住小区也没有“人头费”的概念,求贤村每人一律一月2000元的合理性在哪呢?这甚至比大城市里全封闭的高档住宅小区还要高的收费,不知其制定的标准是什么,哪个部门给批的?
流动人口有自觉维护好社会治安和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村里也有提供好服务的义务和责任,可是在求贤村的回应里,我们只看到村里单方面要求流动人口履行义务,却绝口不提自己的责任。这违背了权利和责任对等的原则。
把治安问题、环境污染归结为流动人口也是不公正的,村里面貌混乱,大家都有责任,首先应该反省的是管理能力。出了治安问题,应该请辖区派出所处理。我们理解村里由乱到治的迫切,但“村规民约不能大过法律”这条底线不能破。村规民约更不是圈起一块地,抛弃国家法律搞自己的那一套。求贤村人为地把本地人和外地人对立起来,把理应由全体村民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一个特定群体的身上,这会把原本单纯的问题复杂化,造成一定程度的人群对立,对于求贤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长治久安不利。
求贤村的做法,反映出了在地域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外来人口的问题,妖魔化外来人口,甚至把他们当成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一些地方一方面离不开外来人口,另一方面又筑起门槛,搞歧视性条款,在同城待遇上设置过多的障碍,户口、居住、治安、教育等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外地人歧视的做法。外来人口,很多从事着本地居民不愿意做的一些事,建筑工地、城市服务行业中聚集着大量外来人口,他们是城市发展的功臣,而不是负担。流动人口的确增加了管理难度,但也带来了活力,对产生的问题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不能只享受人口流入的红利不承担责任。
没有外来人口的默默奉献,城市几乎寸步难行,没有外来人口,又怎么支撑得起北京如此高的房价和租金价格,身处北京周边的求贤村正是这种城市格局、社会分工的受益者,应该对这些从事大棚种植,给当地带来丰厚租金回报的外来人口心存感激。
标签: 流动人口;人口;民约;治安问题;外地人;转嫁;收费;义务;经济社会发展;歧视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