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投乱放的共享单车:以何姿态迈进“下半场”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杜博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7年07月31日 19:15:57
当机动车占据政策的优先考量地位,共享单车等新出行模式在“最后一公里”打结时,可又有谁想到保障步行者的路权呢?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日益严峻。步行一族小A的一天,往往是这样的:早晨走路上班,前方突然杀出一排某某共享单车,霸气占满人行道;中午出去逛街,斑马线出口却被共享单车围了个水泄不通;晚上外出散步,七零八落的单车使得走5米的直线都是奢侈……照此下去,下一个风口,会不会是为丧失路权的步行一族转战空域而生的“单人简易起降mini螺旋设备”?
别误会,笔者完全赞同,共享经济是个好东西。按照设想,一个好的共享经济模式,能够盘活社会存量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使之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但对照不断做增量的共享单车现状,简直越看越不像,用文艺青年的话来说,这叫背离了初衷,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共享与秩序从来不是对立的。实际上,今天的共享单车之乱,是两个责任主体的问题。如今,一线城管人员已经掌握了判定责任归属的“铁律”:停得乱七八糟的,是市民骑过来的;要是一堆只有一种颜色,就是企业投放的。显性问题背后,一方是“乱停放”之过,针对的当然是不文明的停放行为;另一方是“乱投放”之过,板子就要打在不计城市承载能力和公共秩序、盲目扩大投放数量的共享单车公司头上,再拿数字忽悠投资人,美其名曰“市场占有率”。
然而,这不是步行一族与骑行一族的一场“互怼”,而是在各方共享公共空间的同时,探索各自的行为边界,也为行业告别野蛮生长,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找寻现实路径。共享单车可以“无桩”,但如何“有界”?围绕共享单车的规则分两层,一是单车平台为用户设立的规则,二是城市管理者为共享单车企业设立的规则。
共享单车被称为国民素质的“照妖镜”,但谈论素质不能脱离规则。用户要有公共意识的边界,停放以不影响公共秩序为底线。不让遵守规则的人吃亏,那就要让不遵守规则的人“倒霉”。前提是,你得首先有个规则。那么问题来了,共享单车最大的“卖点”之一就是无桩化借取,用我们步行一族的话来说,那就是爱停哪儿停哪儿。事实上,很大一部分骑行一族也正是这么做的:盲道,占领;人行道,攻陷;斑马线,阻挡;小区,包围……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不扶墙就服你。还记得几年前,杭州开展了一场抓“中国式过马路”的行动,拉过绳子、用过护栏,算是“强力矫正”,从结果来看,可以说很成功。那么今天,在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成效甚微的背景下,能否也出台一个令行禁止的停放标准,对乱停乱放者严管严罚,直至矫正陋习呢?
共享单车也从轻巧便捷的出行工具转身变成盘踞城市的“庞然大物”。这场移动互联网上诞生的创新,正演变为一场资本与模式、城市治理与社会公德错综杂糅的较量,合力向哪个方向牵引,仍有待时间的检验。而在这个机遇与乱象并存的时间点,企业也要有企业责任的边界。单车平台正陷入临近中场的“酣战”,更需要领头企业拿出社会责任感,看清下半场的竞争已不再是“跑马圈地”,更多地转化为以技术优势提供更优的解决方案。反观今天,当一辆辆小卡车乘着夜色、载着几百辆共享单车往路边、社区边,暗搓搓倾倒式“投放”时,其实是很低级的行为。作为拉共享经济大旗的互联网企业,如果连按需投放的大数据技术都运用不了,而是采用“见缝插针”的方式抢地盘、拼入口,实为对共享经济的误导和共享精神的误读。
共享单车也是城市治理的“试金石”。城市治理也要有边界,毕竟每座城市有能接纳共享单车的合理数量,不能一味“开绿灯”,超过饱和度依然允许投放。更何况,单车平台的竞争,“战场”就是我们的路面,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倘若不加遏制、听之任之,只会日益提高社会运行成本。这是公民素质、社会秩序和城市治理的一场突围。无序不能习以为常,不是存在就既成合理。要想行得更远,共享单车必须反思共享的究竟是什么,是无序和添堵,还是秩序与文明?
更深层次的问题,也许要纳入更长程的历史视野中去考量,那就是,当我们都在讨论单车停放问题时,是否也应该反思,在现有的城市交通规划中,过多地倾向于机动车辆,而忽视了对自行车等“慢交通”的保障?当机动车占据政策的优先考量地位,共享单车等新出行模式在“最后一公里”打结时,可又有谁想到保障步行者的路权呢?
标签: 单车;共享;城市治理;公共秩序;斑马线;路权;人行道;矫正;饱和度;照妖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