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打了谁的脸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刘雪松 责任编辑
郑亚丽
2017年11月13日 16:22:53
湖南2016年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如此开局,开局不利。这是湖南省2016年最具影响力、最不具法治精神的一起法治事件。湖南相关部门不能停留在一脚把吴桦源从名单上踢出的程序,应该彻查。
11月11日晚,湖南省司法厅通过网络发布一项调查处理结果:吴桦源隐瞒其曾因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的犯罪事实,取消吴桦源“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结果。
此前公开的报道显示,此次评选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共同主办。来自省直各机关、政法部门、省内高校、主流媒体的21名专家学者参加评审。在入选人数金贵到只有10位的这张榜单上,吴桦源位列第三。他的身份是,省阳光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然而质疑声随之而来。有微信公众号文章举报称,吴桦源泉曾于2003年犯罪获刑,按规定不能再从事采编工作,却曾经十来年在《西部时报》任职。文章对吴桦源的身份提出质疑,要求官方回应,吴桦源是否存在冒用司法厅官员身份在各市区行走,以及公开其被评为年度法治人物的相关资料和程序。
11月11日,正好是“光棍节”。经当初参加评审的21名专家学者“一致同意”,吴桦源的“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被确定“脱光”。然而表面看来,耳光打在吴桦源脸上,其实在民众眼里,却是打在评选活动的主办方与21名专家学者自己脸上。
这个入刑时名叫吴益雄、获奖时名叫吴桦源的“能人”,最终被评选为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靠的是个人出资50万元的“洗白”。相关“事迹报道”描述:吴桦源从一家中央媒体退下来,一直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2016他个人出资 50万元,向省民政厅申请 登记“湖南省阳光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开展涉老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随后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内部刊物《老龄事业动态》、申请登记湖南老龄事业网。
就这么点小钱、这么些表面文章、这么多随时可能因监管不慎而成为捞钱机构的小动作,能够“一致通过”21位评审人员的筛选,能够位列全省“十大法治人物”第三,这显然不是湖南的法治人物太稀缺,而是拿上台面的路径太稀少;不是评审的机构和专家眼睛不好使,而是判过6个月拘役的吴益雄脑子太好使。
改名换姓之后的吴桦源,走的是一条背靠大树的洗白过程,而且洗白的成本相当低,低到花50万登记一个有着高大上名称的民间机构就行,机构挂靠在官方的“大树”上就行。50万之外,吴桦源有没有其他“打点”的花销不得而知,但至少让人看到了这么高大上的荣誉、这么必须严肃公正的评选,依然充满着人为的因素,依然被把玩成了一场走过场的游戏。
年度最有影响力的法治人物评选,因为吴桦源的被揭穿、被“脱光”,人们反而看到的是一个具有年度最没法治尺度、最有负面影响力的公共舆论事件。今年6月6日“法治三湘”官方报道称,与会专家学者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参评人物与事件提出了公正、客观的评审意见,并现场对法治人物及法治事件候选对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综合公众投票和评委投票,最终选出“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长沙市星城公证处的两名公证员全程对证实进行现场公证。
整个程序,没有毛病。但毛病大了去。最具法治权威的机构,评选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走了完整的法治程序,偏偏选出的是法治所不能包容的人物,得出的是法治所不能允许的结果。它表明,形式化、人为化的有形之手,依然可以随意拿捏包括荣誉在内的法治命题。这是这场评选,正能量没选出来,却选出社会戾气的最大病灶。
“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湖南2016年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如此开局,开局不利。这是湖南省2016年最具影响力、最不具法治精神的一起法治事件。湖南相关部门不能停留在一脚把吴桦源从名单上踢出的程序,应该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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