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各罚20万,丽江的蚊子还咬人吗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刘雪松 责任编辑
郑亚丽
2017年11月14日 20:05:01
丽江、云南需要做的,不只是央媒曝光一起查一起、罚一起,而是把长期以来“宠养”的“蚊子”拍倒在每一次投诉、每一次监督检查之中。
老天给了丽江一片美丽的风光,不少丽江商家,却把它当成了岁月磨成的杀猪刀。“蚊子是宠物,死一只赔一百元”,又是一例。
客栈负责人面对视频,坚持认为是“一句玩笑话”。据说目前丽江,很多客栈老板已经开始管教手下的管家和服务员,“严禁随便和客人开玩笑”。但是游客没担心,不少丽江人自己担心起来了。他们说,会不会,将来“客人面对的是一张张冰冷僵硬的脸?这样的客栈还是客栈吗?”
这不是痛彻心底的改进,而是不愿改进的情绪反弹。就像我们批评某个部门不应该有人吃娃娃鱼、然后这个部门的兄弟中有人晒出盒饭一样,丽江人中有这样的表白,其实就是抵触。
美丽的丽江也有蚊子,这不奇怪。奇怪的是住店客人维权的时候,客栈回敬的方式太伤人。玩笑是有底线的。表歉疚之意,寻解决办法,然后来这么一句,这叫幽默。用这么一句话把住店客人打发回去,这不是玩笑,而是蚊子咬过之后、人上前去的再咬一口。这住店客人,录下视频曝光,算是客气的。不客气的,会像睡梦中被蚊子咬醒时的本能一样,一个巴掌劈过去,把对方的嘴给打烂了才解气。
云南风光,名扬天下。旅游业的乱象口碑,也是名声在外。今年初,云南被曝“苍蝇”事件。身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场开发处的处长黄林开曾经赋诗一首,将维权游客喻为“苍蝇”,引起游客不满。而云南旅发委回应称,黄林武系发表个人言论,不代表官方。
有这样的官方,就有像蚊子一样咬人的商家。从“苍蝇”风波,到“蚊子”事件,背后有一条贯穿官方治理的主线思维,这就是“蚊子理论”——美景再美,也会有蚊子。治理再严,总难免有个别。
但是,云南、丽江的旅游业,出现的“个别”实在太多了。多到隔段时间就有一个典型案例的普遍存在感。这是曝多少次光、道多少次歉、喊多少次“史上最严”的口号,都不能抵事的。
蚊子是店家养着的宠物,熏死一只赔一百元。这种玩笑话开得出来,是商家对于服务业烂到家的告白。它告诉你:是天下,蚊子总会有的。咬了白咬,你想咋的?
云南旅游官方的苍蝇理论,却不是玩笑话。尽管这个理论赋在某个官员蹩脚的打油诗里,回复在官方与游客的告示中。它同样告诉你,是旅游,被坑总是有的。坑是个别,你想咋的?把旅客比作苍蝇的是个人行为,你又想咋的?
由此不难看出,商家把蚊子当成宠物养,而这些靠刷单、靠变美丽风景为杀猪刀把商家,又是谁养大的宠物。是把普遍的旅游服务质量差,始终当成“个别”、当成“总会有的”官方治理氛围。
最新的消息说,丽江古城区联合调查组,对被媒体曝光的丽江两家刷单客栈作出各罚2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合格方可恢复营业的处罚。这是云南省今年推出“史上最严”旅游管理新政之后,开出的最大的两张罚单。
但是人们担心的是,各罚20万元,可能治得了丽江商家的“祸从口出”,但能否治得了丽江旅游业骨子里怠慢旅游的傲慢心态与宰客手段?很难讲。
治旅游环境,首先需要治人。这没错。但云南、丽江旅游,治人更需先治官。没有官方的漫不经心、将不法经营视作“天下蚊子总会有”的客观“宠养”,便不会有商家给游客提出“熏死一只蚊子赔一百元”的荒唐“规矩”。
丽江、云南需要做的,不只是央媒曝光一起查一起、罚一起,而是把长期以来“宠养”的“蚊子”拍倒在每一次投诉、每一次监督检查之中。这点规矩都做不成,那么,治理旅游乱象,不妨先给职能与监管部门做做规矩,先让他们“停业整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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