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是“丽以则”还是“丽以淫”?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王艳秋 责任编辑
吴佳珅
2018年01月04日 19:30:55
前段时间上映的电影《芳华》引来了网络上的评论热潮,其争议也逐渐从电影叙事本身推及到导演、原著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历史态度上。
前段时间上映的电影《芳华》引来了网络上的评论热潮,其争议也逐渐从电影叙事本身推及到导演、原著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历史态度上。以电影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表达严肃题材是诚意可嘉的,但《芳华》的社会反响不禁引人发问:电影究竟是重在呈现视听美感、止于娱乐,还是能像其他文学作品一样迈入教育、叩问历史与人心呢?
最初,文学的主要形式是诗歌、辞赋,汉代的扬雄在批判汉大赋时就提出了“丽以则”和“丽以淫”的质问。“丽以责”的文学作品须具有讽喻作用,而“丽以淫”的作品由于言辞过于浮华而失去了警策效用。直视当代的影视文学,这样的叩问仍然掷地有声,回过头看《芳华》的争议不正是集中在影片之“丽”吗?有人认为华丽的电影场景呈现了一种错位的时代缅怀,阳光耀目的练功房、湿气氤氲的大澡堂本不应该属于那段令人扼腕的岁月;也有人认为戏剧化的叙事变相抹黑了那个年代,让“雷锋”爱上小资,甚至戏谑“学雷锋”的行为是一幅精巧设计的现代浮世绘。其中也不乏调和者,认为无需对电影“寓教于乐”的效用进行过多苛责,或许,消费环境下的影视产业化就预示了电影作品难以承担过重的严肃反思。
那么,电影难以像“正统”文学作品那样“丽以则”是受其表现形式的限制吗?其实,影视作品早已在文学的边界上徘徊多时,影视史上也绝不缺乏历史烙印深刻、社会反响轰动的经典之作,且越来越多的电影都开始在文学小说中汲取灵感。和电影一样,音乐作品的社会性、文学性也曾备受争议。2016年,鲍勃·迪伦在诸多文学大家中脱颖而出,他摘得诺奖的消息就曾引来一片哗然。然而,进一步了解我们就会发现,鲍勃·迪伦的歌词不仅包含了社会评论、政治抗议,还有哲学和诗的蕴藉,他不仅是歌手,他的音乐超越了音乐。由此,我们也有理由期待,一个能使电影超越电影的人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但可惜的是,电影《芳华》的创作者还未达到那个高度。
依凭导演和原著作者的个人际遇,《芳华》把故事背景放在了革命年代的文工团,那里是一个颇具革命浪漫色彩的地方。相较于原著,影片并没有彻底释放主人公刘峰的烟火气息,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货真价实的“流氓”。可正是留存的那么些余地反而让人产生一种错觉——那个禁欲主义盛行的年代难道只对道德包袱沉重的善良之人施发威力吗?于是,有人哀叹道“善人反不被善待”,有人发表鸡汤辞令道“不被善待之人反而最懂善良”。然而,这些个人遭遇和善恶性情究竟有多大的关系呢?那个尚未走远的火红年代和悄然而至的现代化浪潮,是不是还能留下更多意味深长的注脚?
一代人的芳华消散了,但历史还拖着长长的尾巴,于是作家拿起了手中的笔,电影导演开始注视他的镜头。“丽以则”也好“丽以淫”也罢,或许通过电影表达严肃的社会历史题材还难以产生令人满意的化学效果,但至少这可以成为一个引子,促使更多的90后、95后开始思考如何重访时间、反思过往。
(作者为山东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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