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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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外媒体届时的高度聚焦,杭州也大可放平心态。只要我们做到信息及时公开、透明,表达出乐于与世界沟通交流的坦诚,国际社会一定会感受到杭州的美与真。
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如今,总书记提出的“经常上网看看”,希望领导干部们能拿出游子“奔团圆”的勇气,将困难和拖延化作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经常上网看看。

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互联网既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也是改善公共服务的“加速器”,通过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的互联网,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须,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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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潮号丨走失柯基犬遇害后续事件之辩:正义、暴力及其他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高若林、李涵、许丹、刘倩    责任编辑 吴佳珅
2018年01月18日 07: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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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疑索赔不成摔死小狗”一事引发关注。据宠物主人公开的聊天截图显示,何某以“看护小狗、女儿喜欢”等理由拖延归还宠物犬并索要钱财,期间还进行恐吓,最后索酬不成致宠物犬高空坠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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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疑索赔不成摔死小狗”一事引发关注。据宠物主人公开的聊天截图显示,何某以“看护小狗、女儿喜欢”等理由拖延归还宠物犬并索要钱财,期间还进行恐吓,最后索酬不成致宠物犬高空坠落死亡。

  此事被媒体披露以后,一场“网络报复”随即展开,何某各项隐私资料被网友相继扒出曝光,家门口遭到泼油漆、堆垃圾,个人照片被PS为灵堂照片。对此事件,来稿颇多,特此摘录几位同学精彩段落如下。

  【当网络暴力占据舆论主场 法律将会变得形同虚设】(作者高若林,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

  一直以来,舆论作为一种社会公器被广泛民众认为是监督维护其公共权益和正义感的有效武器。在本次事件中何某的所作所为固然使人感到愤懑,我们迫不及待的想要彰显自己的正义感,企图抵制并战胜邪恶。但不知不觉,我们自己竟也变得邪恶起来,用上了人肉搜索这样的违法行为施展报复。

  从前段的扒阻高铁列车事件中的女子因无视公共规则被“热心”网友人肉曝光再到成都“柯基犬”事件中的何某全家被诅咒,总让我有种网络暴力开始成为舆论场中的主旋律的趋势。网友们好像并不觉得有丝毫不妥之处,舆论不就是用来审判惩治这些“人渣”的吗?
  我知道有网友要反驳说,对于这些“人渣”苛刻一些,未免不常是一件好事。但当一次次的人肉搜索成为“以暴制暴”的网络常态后,人们的法律意识将会变得越来越薄弱。“谁做得不对,嘿,我们曝光他!”慢慢地,法律将会变得越来越形同虚设,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法制社会观念也将分崩离析。
  舆论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发挥的作用可以是积极向上的,使得社会向前进步。同时也可以是粗鲁野蛮的,倒逼社会退步,使人感到人人自危。当网络暴力真的占据舆论主场时,于你与我未必是一场幸事。

  

  【真正的恶魔,是坚信自己善的人】(作者李涵,浙江师范大学学生)

  不是替摔狗者辩解,只是大家应该给调查取证工作一点时间,按照法律程序正确处理。如果对判罚结果不满意,大可以致信当地人大代表,陈述己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我国宪法规定,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即可提出修改法律议案,现代社会一定要善于运用规则去达成自己的合理诉求。毕竟我们更希望看到,借由此事,能有关于动物保护的议案被提出和讨论。真正爱宠物的人,或者说真正有正义感的人,是不是可以去考虑从规则制定上去做点努力。社会对高校性骚扰事件的广泛关注,促成了教育部表态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长效机制。

  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保护动物的法律和细则,推动立法才能在保护动物的时候做到有法可依。这些看似很遥远,远没有喊打喊杀来得痛快,但是也不是没有渠道,不去做当然没有可能。长沙“金毛伤人被民警棒杀”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民警依法保卫群众安全当然没有错,但是背后也反映出现有的执法规范中欠缺处理犬类伤人事件的经验。如果网络舆论能敦促出台一份犬类处理细则,而不是给当事民警送花圈、曝光其隐私,恐怕会好的多吧。

  日剧《LEGALHIGH》中有一段话,“真正的恶魔,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善的人,是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市民”。不是故作清醒,只是偏激的行为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不能保护心爱的宠物,也不能伸张心中的正义,越俎代庖的网络“执法”更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

  

  【以暴制暴只是虚无的审判】(作者许丹,重庆大学学生)

  一个人犯下过错,究竟怎样的惩罚方式才能真正让他们的内心得到反省?关于“罪”与“罚”之间的关系,日本著名的悬疑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写过一本书,叫做《虚无的十字架》。这本书中,东野圭吾揭露了一个沉重的事实:即使是死刑,也并不能让杀人犯真正意识到自己对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的不可磨灭的伤害。以暴制暴泄愤一时,大家如愿看到了曾经出言不逊不可一世的何姓女子如今在媒体面前痛哭流涕,连连道歉求放过。于是我们自以为完成了神圣的审判,心满意足的让这个见识到舆论的“厉害”的可怜女人,夹着尾巴灰溜溜逃离公众视线。你只看到了她在媒体面前的洗心革面,可曾想过她是否真的能明白即使是小狗的生命也不能随意践踏?是否真的意识到自己给痛失爱犬的狗主人带来的伤害?或许上一秒还在媒体面前抹眼泪,转身便叹这出戏演得真,你我也未可知。

  

  【愤慨更需理性,“私刑”也是恶】(作者刘倩,重庆大学学生)

  古时老子有云:“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即使对恶的人,也需要保持自己的善良,孔子也有云:“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即使无法做到以善对恶,至少也要保持公正无私,理性公平的对待此事,就事论事,不要殃及无辜,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以恶制恶,只会让负面影响无穷扩大,使得事态变得愈加复杂严重,这对于问题的解决是全然无益的,更会减轻犯错者的负罪感和愧疚,造成恶性循环,使得整个环境充满戾气。

  这样的心态更值得我们的深思,折射出的是人们对正当解决途径的不信任和不期望。诚然,要通过法律途径需要收集各方证据,准备各种材料,再经过漫长的调查和审判之后才能进行惩罚,这样的正义却漫长的处理方式显然无法满足人们急于看到恶行的下场的心理需求和社会需要,直接动手,显然更加粗暴直接有效。

  对于这样的恶性事件,警方的处理机制显然应该更加快速,公平,有效。摔狗勒索,警方无作为,而上门讨要说法的却被拘留,司法部门介入的界限过于模糊,只会让人逐渐丧失信任感。如何让人们第一反应是通过法律而非“私刑”来实现伸张正义,是现今加深人们的法律信仰和道德约束行为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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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舆论;网络暴力;法律;形同虚设;主场;私刑;宠物犬;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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