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评论丨空姐遇害,不能乱搭评论顺风车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仲鸣 等 责任编辑
张萍
2018年05月18日 08:01:54
近日,空姐李某在郑州搭乘一辆轿车赶往市内时遇害,滴滴顺风车司机用残忍的方式夺走了她年轻的生命。整个事发过程、李某与同事的聊天记录都被置于舆论的放大镜下观察,人们希望从中找寻到导致其遇害的原因。
近日,空姐李某在郑州搭乘一辆轿车赶往市内时遇害,滴滴顺风车司机用残忍的方式夺走了她年轻的生命。整个事发过程、李某与同事的聊天记录都被置于舆论的放大镜下观察,人们希望从中找寻到导致其遇害的原因。
别让追责变成找人背锅
作者:仲鸣
出处:新京报
【拎观点】就是非论是非,而不是将是非之辨扔到一锅情绪浆糊里,被搅混水、泼脏水牵着鼻子走,是讨论的基本法则。
【划重点】舆论图景有些“复杂”,需要辨明。比如,有人凭着个案臧否网约车这种业态,贸然得出“网约车比出租车更不安全”的结论,就有失偏颇:这并没有统计学上的数据支撑,且从理论上讲,网约车把司乘两端给数据化,这无法确保事中可控,却确保事后可追踪,而能追踪就意味着多了一道制衡举措和安全屏障。
至于平台,不能为“恶”作伥自然是底线,尽力减少人作恶的机会则是责任。但这份责任不是无责也不是无限责任,拿网约车平台来说,法律已框定了其法定责任区间——那就是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对平台方而言,它必须尽到对人、车的信息审核义务,若未尽到验证之责或验证结果有误,则理应承担补充责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法律之上是道义,就算没有法律责任,平台也有义务协助警方破案,也有道义补偿的社会责任。
空姐的“两次死亡”:
新媒体时代的遇害案
作者:张丰
出处:澎湃新闻
【拎观点】第一次死亡的凶手是司机刘某,第二次死亡的凶手则是一些缺乏基本同情心的自媒体。
【划重点】有相当一部分犯罪,都是偶然发生的。任何一个“有前科“的人,也都曾经是一张白纸。寄希望于靠资格审查来筛选、排除掉风险,只能是一种幻想。
这次空姐遇害案的特殊性,其实在舆论方面:在新媒体时代,人们看待不幸的方式发生变化了。案件发生后,无数自媒体强调遇害人李某的空姐身份,强调她1米74的身高以及她的美貌,有自媒体很快获得百万流量而沾沾自喜,发帖庆祝。
一个人非正常死亡,他(她)在社交媒体上留下的所有信息,都会被人拿来分析,揭示出一种所谓的“自我”形象。对受害人李某个人微博的掌握、分析与揭秘,为了得出自己的结论,而有选择地夸大某种内容。
这些对受害者缺乏基本尊重的舆论,事实上营造了一种新的有关安全的氛围:打着安全的名义,制造更大的恐慌,并最终把这种恐慌情绪变成自己的流量。每一次这样的事件,都会在公众心中留下一种不安,在下一个热点来临时,又把这种不安点燃。
【给评点】互联网时代的公共事件,就像薛定谔的猫一样——围观与否决定着事情的走向。
两篇文章其实都放在了网络舆论这个大背景下,探讨这起悲剧。无论是说舆论时代的图景“复杂”,还是说新媒体时代对于死者的二次伤害,人们认识到脱离了舆论场背景的网络公共事件“真相”可能并不存在。两位作者都敏锐地把握到了这一时代动向,没有将事件看作一个纯粹的刑事案件。
这次事件的背后,还在于以滴滴为代表的中国网约车行业搭建的“人设”遭到重创。平台的法律责任不重,但公众对这个行业的期待却是巨大的,这种信任的“加杠杆”是极脆弱的,很可能被极端个案扭转。
近期滴滴出行对顺风车业务的整顿,包括司机接单前需要人脸识别等,体现出平台试图让自己的运作更加匹配公众的期待。但作为一个新兴业态,这注定不会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任务。从这个角度看,各方的批评有助于滴滴构建更好的出行生态。
(沈彬 资深评论员)
标签: 空姐;舆论;出处;司机;追责;法律责任;公共事件;放大镜;个案;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