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潮号丨用录取通知书治老赖,试着很爽但不宜效仿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刘雪松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8年07月12日 16:23:47
一旦老赖成形,则可以加大对于责任主体的惩罚,以尽量减少非责任主体、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在基本生活及基本教育权利的连坐与伤害。
2年前贷款20万不还、法院判决列为“老赖”的苍南人饶某,儿子考上北京一所知名大学后,很快就把债还了。当然,不是开心了主动还的,而是接到了大学的电话告知——我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您存在失信行为,请立即处理,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您的孩子。
“分分钟还清20万”,媒体如此描述饶先生的还款速度。
不得不承诺,对付老赖,校方的配合,掐到了“七寸”之处。一人失信,全家受限。如此出招,法治给力。但“株连”有度,也是考量法治社会的一道严肃命题。按照一些地方现行的措施,父母失信,子女所受的影响,大都限于高消费,包括就读高收费的民办学校等等。这从情、理、法上,都是无可厚非的。
苍南饶姓考生,这次受限的是国内统一招生考试的高校录取。考生通过自身学习努力、考取名牌大学,这与一个家庭的“高消费”并无直接关联。考生进入这所大学,也未必属于“高消费”行为。而高校为倒逼老赖还钱,将家长还钱作为一纸录取通知书的新门槛,虽然这招确实够灵,但对考生个人来说却是有失公允的。
饶家有钱,甘做老赖。这位父亲,在孩子面前做了个坏示范,也是法治面前的恶示范。法治对饶性家长实施相应的处罚,包括对饶家的高消费实施一定的限制,都在法律的框架范围,谁都不会有意见。但是高校参与的法治惩罚,直接将考生个人的学习努力一票作废、将考生依法考取入学的权利完全剥夺,这是僭越了法律所赋予各方权利的。
饶姓老赖这次吃到了法治之痛,但孩子遭遇高校拒之门外的痛,却是无辜的。虽说子女的生活费用是家长在付,但未成年子女对于维持基本普通生活、学习费用所需,却是法治与人性需要保障的底线。这同时也是对老赖家庭消费限制的基本尺度所在。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限制高消费的教育支出,并不等于剥夺老赖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这个教育,包括了国内非高消费才能承受得起的高等教育。一人失信,全家受限,并不等于整个家庭所有权利都剥夺殆尽。
老赖的成形,某种意义来说与法律设计还不尽完善,有着一定的关联。对付老赖,需要出狠招,但所有招数都应该在各种法律关系协调且互不冲突的框架范围之内,使法规设计趋于完善与完美。而不是用新的不完善方式,去填补旧的不完善漏洞,让具有主体责任之外的更多人成为新的受害者。
让子女的成长未来,成为老赖不敢赖的法治筹码,确实能够掐到老赖的七寸与痛点。但是让老赖痛,不是让老赖的子女先尝到更痛,再传导到老赖的身上。否则屡试不爽、竞相效仿,就会沦为一种变相的人质。
中国现行法律设计,应该尽可能地将法律的狠招、猛招、绝招,用在老赖成为老赖之前。而一旦老赖成形,则可以加大对于责任主体的惩罚,以尽量减少非责任主体、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在基本生活及基本教育权利的连坐与伤害。
标签: 高消费;失信;考生;法治;孩子;知名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