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天价片酬,还得靠法治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刘雪松 责任编辑
钱振霄
2018年08月12日 20:14:41
当务之急是给影视界全行业立法规、重监管,而不是由行业协会简单的给个笼统的标准、让行业自觉执行。
继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联合倡议抵制高片酬之后,日前3家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6家影视公司发布声明,抵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按照9家公司声明,今后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电视剧每集最高片酬限定100万元以内,总片酬限定5000万元以内。
这是针对2017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一次行业响应与表态。虽然慢了一点,但能有态度总比没态度好,有回应总比没回应强,这是9家公司联合声明的积极意义所在。
但要说从此片酬无天价,理想还是丰满了些。各大卫视、各大院线以及影视公司的巨头,并不在联合声明的主体之内。他们的缺席,注定了这份联合声明掷地的声音相当有限。此中的明星叫价与制片方开价,更是眼睛都不眨一下
真正的影视生产与收购巨头们,在这次舆论倒逼中保持低调,一方面很清楚自己既是高价片酬的受害者、也是始作俑者,高价片酬是影视业界很多公司想弃又不敢弃的“鸦片”工具;另一方面又想观望政策的法度与力度。而且“意见”要求,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那么,制作机构不报备、不说明情况又怎么样?事实的答案是——照样。媒体查阅去年部分影视公司年报、招股书等情况表明,孙俪及其团队在《那年花开月正圆》中的劳务费为6048万元;周迅、霍建华在《如懿传》中的合同分别是5350万元、5071.7万元;倪妮、陈坤在《凰权·弈天下》中的费用分别为9800万元、6900万元……
这只是电视剧制作当中有据可查的片酬,至于电影制作项目中的天价,一些明星与制作方偷梁换柱式的阴阳合同以及房产或股权划拨等,则把潜规则做得更深。这也是近期演艺明星被曝避税漏税严重、继而再次将天价片酬拿来鞭笞的原因所在。
天价片酬占据影视制作的支出重头,拉低作品制作档次的同时,也拉低着社会分配秩序。当演艺明星形成天价攀比之风、并且赚饱之后都图谋着在资本市场上市的时候,这个行业的发展是畸形的。当21世纪的今天,中国社会依然还在感慨科学道路拼命一辈子、不如小鲜肉在一部剧中拼一次脸更来钱的时候,当北大录取的高考生在为今天的成功而“感谢贫穷”的时候,演艺界的天价片酬、避税漏税却迄今没的一方猛药治“病”,这是拍多少影视作品都给不了社会多少正能量的。
拿着天价片酬、还要避税漏税,这是整个影视业最令人作呕的吃相。两个顽疾一起治,方能正艺德、树风气。而此中话语权最重的是行业之外的法治与监管,而不是业内的自律与喊话。因此,当务之急是给影视界全行业立法规、重监管,而不是由行业协会简单的给个笼统的标准、让行业自觉执行。法规与监管可以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位的,就不要让行业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靠法治,不能全靠自律,这是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得出的治理规律,演艺界、影视业,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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