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潮号丨镜头下执法,就该像“李云龙”那样硬起来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刘雪松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8年11月12日 16:05:54
严格执法、大胆执法,也是人性化执法的内含之一。
本来想出出交警的“丑”,不料长了交警的“脸”。江苏海安一车主因车辆脱保被当地交警依法扣留,顿时高度不满,立即拿出手机全程拍摄,并发布到网上。令车主始料未及的是,这段视频却让一名硬气的执法交警成了 “网红”。网友怒赞——这不就是“李云龙”嘛!
人称李云龙的交警,姓陶。画面中,几位执法人员面对车主的拍摄加暴怒,显得有些忍气吞声。陶警官“挺身而出”,直面镜头道:“要拍就拍我吧!”“你因涉嫌车辆脱保,需要对你的车辆进行扣留。不要因为你身体不好,就可以为所欲为。至于你说是癌症病人,可以酌情处理。车上贵重东西拿走。”车主继续威胁,陶警官说,“怕你,我这帽子就不要戴了,我这工作就不要干了。”“你可以拍,我们接受监督,但是不接受恶意炒作,否则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说这车主是自取其辱,一点都不为过。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对执法人员来说通用,对监督者同样通用。网友这次为有理有节、不失执法威严的交警点赞,正是在这位普通交警身上,看到了李云龙式艺术形象中的硬气,同时也传递了社会群体对准确的“人性化执法”姿势的强烈诉求。
从适应阳光下、镜头前的执法,到人性化执法中的尽量减少冲突,执法人员如何拿捏法治的硬度与人性的软度,似乎成为一道现实的执法难题。也因此,许多该硬的力度不够,反而助长了不法行为的气焰。
人性化执法,与刚正不阿的严格执法,本身不是矛盾冲突的关系。不回避监督的镜头,并不意味着通过回避所有冲突的方式去处理不法行为,而是通过严格的规范,使整个执法过程经得起法治和社会监督的双重检验。人民警察执行法律赋予的职务行为,很多时候面对的就是违法行为。违法者对于执法人员的天然抵触,注定了执法队伍对于严明法度的刚正性,对于恶强刁蛮的坚硬度。否则便是以法治对于社会广大群体的人性化,让度给个体僭越法治所要的所谓人性。这样的人性,一分都不能给。
江苏海安这段视频,车主不仅涉嫌违法,而且已经涉嫌威胁、侮辱人民警察。面对镜头,如果一味地忍气吞声,只会自贬法治的尊严,自降执法的效果。面对违法行为,执法不能霸道,但必须不失法治本身具有的正义、尊严和霸气。挺身而出的陶警官,直面镜头,正气凛然,有礼而不卑、有节而不亢,将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的刚性与柔性都表现出来了,在阳光下、镜头前,完成了一次教科书式的执法,因此赢得了网友的众口赞许。这个剧情在网络上的情绪反转,再次验证了一句真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严格执法、大胆执法,也是人性化执法的内含之一。阳光下执法,人性必须有,但李云龙式的“狼性”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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