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交通事故中,“保护弱者”也要“厘清责任”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作者:陈方 责任编辑
张萍
2018年10月13日 11:43:32
再看这起简单交通事故中交警的劝诫,有善意,但缺乏理性。难怪网友说,这话应该是驾校教练来说,而不该出自交警之口。
原标题:交通事故中,“保护弱者”也要“厘清责任”
近日,微博视频中看似一则简单的交通事故引发了网友的关注。一位红衣大妈骑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网友们看到的是,电动车闯红灯,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但交警却发微博教育了司机:“车辆交错之间,会产生不停变化的移动盲区,特别是通行状况特别复杂的十字路口,为了防备事故发生,躲在其他车辆后面侧面通过会比较安全一些,其他车辆减速,要想到为什么。”这样一条善意提醒的微博,引发了口水战。(《上观新闻》10月11日)
多年以来,电动车与汽车就像“宿敌”,每次发生碰撞造成事故,和“弱势群体”站一起怎么判,总是每个老司机心里的痛。交警的这条微博之所以上了“热搜”,就是因为在众多网友心中,他伤了老司机们的心:这起交通事故中,重点明明是闯红灯的电动车,交警教育合法行驶的司机,为何却对违法的电动车大妈只字不提?难道对这种违法行驶的电动车,司机只能自认倒霉?
面对网友质疑,交警在微博中继续教育司机们要懂得“趋利避害”:一个成熟的驾驶人知道如何趋利避害,避免事故发生,脑子里想的是“我该怎么做”,而不是别人应该怎么做。交警进一步表示,会开车的是司机,会刹车的才是好司机。开车技术好不好,要看刹车刹得好不好。如果从开车“实战”的角度考虑,交警的培训式教育的确实用,但这种善意的提醒为何没有迎来赞誉而是质疑,显然是忽略了交通事故中首先要考虑到的“责任”问题。
在交通事故中要不要考虑“弱势原则”,当然要考虑。不过,“弱势原则”是首先要考虑的吗?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开车在路上,总是看到非机动车时不时穿梭在机动车道上,开车的你不免惊出一身冷汗。这时候你心生怒气:怎么这么不守规矩,明明有非机动车道,为什么一定要抢到机动车道上?但是,当你限号必须骑车时,也会抢占机动车道。那时候你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城市的马路越修越宽,自行车道被压缩成窄窄的一条。上下班高峰期,自行车道拥堵的程度并不次于机动车道,偶尔占用一下机动车道,这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要怪,那就怪城市管理者规划不合理吧,谁让他们眼中没有我们这些骑车的弱势者呢?你看,从所谓的弱势到强势,无非只是交通工具的转化罢了。从骑车升级到开车,人还是那个人,可是看问题的角度却决然不同了。电动车与汽车相比,当然属于弱势群体,但与路人相比,它又是强势者,我们不也出现过“快递小哥一边骑电动一边刷手机把行人撞进ICU”的新闻吗?
所以,弱势和强势,这是一个难以固定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要考虑到“保护弱者”,汽车的钢铁之躯毕竟要强过非机动车的血肉之躯好多倍,但是,在保护弱者的同时,谁违法在先的责任问题必须厘清。保护弱者不等于完全为弱者的错误买单,如果不分责任去保护弱者,那只能纵容他人的错误。安·兰德在《自私的德性》中写道,理性的人决不会为了投合他人的非理性、愚蠢和欺诈,而歪曲或损害自己的标准和判断。如果一个人所谓的“权利”必然侵犯他人的权利,那么这种“权利”就不是也不能是权利。一个有利他精神的社会,肯定是建立在人人自律的基础上的。在路上,开车也好,骑车也罢,同样要遵循这个原则——遵守道路法规。何况,“弱势心态”的主导之下,每个人其实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个体。当一个人的表现要完全视外界情况而定时,自律也就很难促成。所有的公共表现,也将异化为“实用主义”式的趋利避害。
再看这起简单交通事故中交警的劝诫,有善意,但缺乏理性。难怪网友说,这话应该是驾校教练来说,而不该出自交警之口。
标签: 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司机;机动车;微博;闯红灯;行驶;弱势;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