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退休先缴费?别让乱收费成群众“心头之霾”
人民网-观点频道 濂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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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苏娟
2017年01月07日 13:45:29
说到底,治理“乱收费”不仅是简政放权的题中之义,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必由之路。
抵达目标,首先要过五关斩六将。游戏里常见的“闯关”,现实中也存在。据报道,在辽宁盘锦黑山县,一位企业员工要办理退休手续,却被告知要收取“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不交就无法往下办手续。不过,这笔费用并未获得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立项审批,也不在当地物价局的监管之下。“性质模糊”的收费,让人无可奈何之外,更让人如鲠在喉。
多年以来,公共服务“乱收费”“高收费”一直是百姓心中的“痛点”。君不见,开个“无犯罪证明”需要数百块;给薄薄的人事档案“安个家”一年要花费200余元;为户籍卡“落个户”要数千元,每年还得交几百元的管理费……类似的“乱收费”“高收费”,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不交,就无法办理;交吧,又觉得“吃了个闷亏”。收费乱象,就像雾霾一样,笼罩在群众心头。
其实,收费之所以“高”,名目之所以“乱”,很大程度上在于这些公共服务具有垄断性:除此之外,别无分店。因此,即便“纸张贵一些”,即便“项目多几个”,也必须咬牙把“关”给闯了。有的群众不无感慨地说道,办个手续所要遭遇的,真是“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话虽尖锐,却形象地道出了群众的切身体会。
不是说费用不能收,不是说名目不能立,但至少收费性质是什么、理由有哪些、标准是多少、用在了哪里,都应该有个切确的说法。否则,单位收费如何能收得清清楚楚?群众交费如何能交得明明白白?公共服务本来姓“公”,便民是首要宗旨,怎能设关卡、提标准,让便民成了扰民?再说了,中央一再三申五令强调简政放权,多次发布文件,严厉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项目,地方又岂可不知?
治理“乱收费”顽疾,不能“水里按葫芦”,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气魄、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对现有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拿出“目录清单”,对外“晒一晒”,该“降价”的就应尽快“降价”,该废止的就应及时废止,让收费见得到阳光、经得起监督。说到底,治理“乱收费”不仅是简政放权的题中之义,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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