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着眼基层 以法治的名义守护人民安全
来源:法制网
作者:刘丹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05月13日 09:07:33
必须要意识到的是,法治社会,依法应对才是减轻灾害风险、提升减灾能力的根本。
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这是继2010年以“减灾从社区做起”为主题之后,国家再次以着眼社区安全和基层减灾能力建设为主题,意味可谓深远。
2008年,汶川大地震让人们最深切地感受到了灾害的无情,这也是国家将“5月12日”设定为“防灾减灾日”的初衷——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然而,纵使想起当年那场重大灾难内心仍会隐隐作痛,但很多在城市中习惯安稳生活的人也已模糊了这个日子的特殊含义。诚然,灾害有其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也不局限于自然,但是居安思危的观念不能缺乏,防灾意识和减灾行动更不能仅限于“防灾减灾日”这一天。
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细胞,社区是我们作为个体所要依托和归属的“大家庭”,也是党和政府传递、落实政策和了解民情的最基层。可以说,社区是防灾减灾意识培养和知识宣传教育的最优基地。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主题就与《意见》要求十分契合。以社区为单位、从基层出发排查和减轻灾害风险,一方面有利于一些地方重救灾、轻减灾思想的转变,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推广、铺开和普及,加强社区防灾减灾文化的营造。
当然,必须要意识到的是,法治社会,依法应对才是减轻灾害风险、提升减灾能力的根本。所以,不要等到灾害来临才想起制度和法律。
首先,灾害预防,不仅仅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法治的基本遵循。我们应从法治层面加强社区基层的防灾减灾教育,将其纳入公民基本教育体系当中。当前,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多部法律法规都是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重要法律抓手。只是由于普法宣传力度不够、依法防灾减灾观念尚浅等原因,致使很多法律规范仅仅是躺在抽屉中。另一方面社区也要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风险评估,依法划定最基本的防灾标准和最严厉的追责体系,让防灾减灾设施不完备、预案不科学的企业和组织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其次,要用法律之手维护救灾秩序。其一,制定和完善有关灾害救助和受灾保险的法律法规,健全补偿机制;其二,加强灾害期间的社会治安管理。每当灾难发生,编造虚假信息、盗窃哄抢物资、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交通阻碍执法等违法现象也会随之而来,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些人为的“次生灾害”,才能确保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减少灾害风险、提升减灾能力的目的已不仅仅是教会人们如何自救和互救,更重要的是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让防灾减灾和人民安全因法治而变得更易实现、更有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相信只有用法治思维部署防灾减灾工作、将依法应对灾害作为一切防灾减灾措施的前提,统筹管理、协调联动、社会参与、信息共享、创新救助方式等手段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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