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网络价格听证是种好形式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冯海宁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7年06月30日 20:50:23
“互联网+”已进入多个领域,国内价格管理改革相当迫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应该密切关注这次网络价格听证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这种做法。
原标题:网络价格听证是种好形式
7月3日9时到17时,河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将通过互联网对7所学校提出的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和传统的现场听证不同,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国籍公民,都将可以为河北省7所院校的学分制收费改革建言献策。通过网络召开价格听证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6月29日《新京报》)。
尽管目前现场价格听证会相比计划经济时代“闭门定价”已经进步不少,但仍与公众期待有差距。比如,有的听证会听证时间太短,听证代表还没有充分表达意见就结束了;有的听证会场外戒备森严,媒体记者不得入内也饱受质疑。更重要的是,现场听证会普遍存在代表太少、代表性不足的现象,甚至出现“听证专业户”。
而河北此次通过网络召开价格听证会,既把“互联网+”运用到价格听证会方面,为我国价格管理改革摸索出一条新路,同时也解决了传统现场听证会代表性不足、时间过短等弊端,可谓顺应了民意。希望其他地方的价格主管部门,也能借助互联网工具,充分吸收社会意见,给公众充分的表达机会。
显而易见,这种网络价格听证会是双赢之举。对地方价格主管等部门来说具有三大意义:其一,可以广泛听取民意民智,为价格决策提供合理依据;其二,可以重塑价格听证会新形象,为有关部门形象加分;其三,可以为我国价格管理改革积累经验。
对公众而言,每个人只要实名注册通过审核,都有机会和权利在网络价格听证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表达意见实际上是要维护两种利益,即自己的利益或者公众的利益。而在过去,公众想对价格听证表达意见却鲜有权利和机会,现场的听证代表也未必就能代表群众。
所以,作为国内首次举行的网络价格听证会,“第一炮”要成功打响,为其他地方树立榜样。这既需要河北有关部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措施,也需要公众积极参与、充分表达意见。正因为如此,此次听证会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公众需要理解。
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是,网络价格听证会由于参与者可能比较多,那么意见就比较杂,如何梳理和取舍网络民意对有关部门是一种考验。另外,现场听证会上,除群众代表之外的相关利益方,如企业代表、部门代表等都有话语权,而这次网络价格听证会上,相关学校及部门的意见有可能被淹没。
从价格听证的角度,相关各方都应该充分表达意见。公允地说,网络价格听证会应该说民意表达会比较充分,而其他相关利益方有可能因为自己的声音被淹没或者不满意听证结果,因而对网络价格听证会有抵触。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合理设计,争取把各方意见都体现在最终的价格决策中。
另外,这次网络价格听证会可以面向全中国,因为其他地方的考生也可能会进入河北这7所院校上学。但像地方气价、水价听证会等,则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是否要面向全国公众进行网络听证还值得商榷。如果不适合,就需要酌情设计网络价格听证会,把参与听证的对象限于当地民众。
“互联网+”已进入多个领域,国内价格管理改革相当迫切。笔者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应该密切关注这次网络价格听证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这种做法,因为这是一种趋势。如果想让网络价格听证会规范化,还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比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就需要写入互联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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