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网约车“任性”加价违背营商之道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高健钧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7年08月02日 15:58:22
企业固然应遵循市场规律,但不可以打着“市场”的旗号,违背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营商之道。
原标题:网约车“任性”加价违背营商之道
日前,商务部表示,其反垄断局已多次约谈滴滴,并根据反垄断法等法规对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一事依法进行调查。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两方面,人们期待这一调查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滴滴一下,马上加价。”这是许多消费者使用网约车的真实体验。早晚高峰、刮风下雨……不加价50%几乎约不上车,一些目测风和日丽、道路畅通无阻的时段,也被约车平台随意定位为用车高峰。在有关网约车的消费者投诉中,价格问题占到了首位。
对于加价“任性”的投诉,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网约车企业,滴滴给出“人多车少、供不应求”的理由,并称车费多少是根据市场供需“计算”出来的。但滴滴并没有公开加价标准和算法,也没有拿出加价幅度的合理依据。
梳理滴滴变得“任性”的节奏,不难发现在时间上与两件事的发生基本同步——一是滴滴收购优步,形成其在国内网约车市场“一家独大”之势;二是“网约车新政”从出台到正式施行。
自收购优步一年来,滴滴几乎成了网约车的代名词,其在国内网约车市场上的地位可见一斑。如果滴滴确实形成垄断,除“任性”加价外,还会制约整个网约车行业的发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曾因其顺应民意、体现改革决心而赢得喝彩。然而,一些地方却在落地的实施细则中对网约车车型、司机户籍等作出严格限定,这样的限定实际上限制了网约车市场规模,企业没有靠规模扩张赚取更多利益的空间,只能转而从消费者身上谋取更多利润。
网约车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意义在于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拓展人们的出行方式,缓解打车难、出行贵等问题。企业固然应遵循市场规律,但不可以打着“市场”的旗号,违背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营商之道。同时,面对新兴业态,政策之手只有做到该管的不手软、该放的不迟疑,才能让消费者从行业健康发展中得到实惠。
标签: 加价;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出行方式;反垄断法;技术创新;加价幅度;价格问题;社会意义;市场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