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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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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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总书记提出的“经常上网看看”,希望领导干部们能拿出游子“奔团圆”的勇气,将困难和拖延化作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经常上网看看。

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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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互联网既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也是改善公共服务的“加速器”,通过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的互联网,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须,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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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丨工信部不拎耳朵 运营商就不响应民意?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石川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10月31日 16: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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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往往“不经意”地伤害广大用户权益,行事不够磊落,缺乏守法守规意识,对用户形成了挤压,这是导致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

  10月27日,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就老用户目前不能享受运营商入网优惠和新套餐等相关问题作出回应称,工信部收到用户反映后,立即约谈了三大运营商,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除双方合约另有约定外,不得限制用户的资费选择权。

  运营商在商言商,不是搞慈善,公众不能有“吃大户”心态。问题是,为何每一次本该做的事,非要等到监管部门“敲黑板、画重点”才做?本来利国利民的事,为何被耳提面命、手指头点到额头上才做?为何符合时代大势、与用户形成良性互动的事,非要在舆论不停追逼下才做?遏制乱收费是如此,提速降费是如此,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也是如此。本是好事,非要让公众等得兴致索然,等得花儿都谢了。

  也许有人会说,不能老惯着用户,否则用户得陇望蜀,胃口越来越大。其实,在有规则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存在惯不惯的问题,而是涉及管不管的问题。以运营商老用户套餐选择权受限为例,老用户要求享受新套餐选择权,并非无理取闹,也不是揩运营商的油,而是讨回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已。

  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有个著名的“630号文件”——《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有了这规定,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运营商即属违规,就是不遵守用户的合理合规诉求。运营商乱立规矩,自然就属霸王条款,必须及时调整。

  对此,闻库在答记者问题时给出了明确表态,除了要求运营商“严格按照2006年原来部里发的630号文件办理,这个是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以及后面还有一个通知文件,就是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还要求运营商梳理排查现有的资费方案,如有限制用户资费选择权的行为,立即整改。简言之,运营商必须遵守“630号文件”,不仅要废除老用户不得选择新套餐的规定,还须及时清理现有的伤害用户权利的其他行为。

  “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本属于自己的正当权益,却得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投诉、维权,乃至求助于监管部门,这正常吗?其间,多少用户心力交瘁?承担了多少不必要的经济成本?又折损了多少时间成本?试问,谁来埋单?更该追问,运营商一次次任性,“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犯了错迟迟不改,被约谈后才改,就像决策失误却拍拍屁股走人,说得过去吗?如果没有受到惩戒,或者说违规成本过低,运营商下一次仍会设法侵犯用户权益。

  用户与运营商本来有着共同的利益公约数,但运营商往往“不经意”地伤害广大用户权益,行事不够磊落,缺乏守法守规意识,对用户形成了挤压,这是导致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面对用户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运营商也该改变了,该与时俱进了,该压抑自己不正当牟利的冲动了。

  不奢望运营商无谓慷慨,也不指望运营商把用户敬到天上。运营商如果做到尊重法规、顺应趋势,并与民众的正当需求合拍,就够了。但愿下一次,别再出现工信部拎耳朵,运营商才响应民意的怪事。


标签: 运营商;运营;选择权;用户权益;套餐;资费方案;工信部;伤害; 630号文件;移动电话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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