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丨救人领奖无须愧:是英雄壮举就应该问心无愧地受奖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袁媛 责任编辑
钱振霄
2018年01月12日 07:38:32
不论是不假思索介入险情还是先取证后救人,不论是欣然领奖还是坚辞不受,他们身上都有着同样的善行美德,一样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常州吊车司机前几天勇救落水公交车被困人员的义举传为佳话。最近又有新消息:被赞为“吊车侠”的司机拒绝领取见义勇为奖金,认为只是做了一件平凡的小事。那么,见义勇为是否该拿奖金?分文不取是否值得倡导?
长期以来,社会提倡见义勇为过于强调“义”而轻视“利”,认为义举只要沾上物质利益就变了味,因而对见义勇为者一般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其实,言利并不可耻,领奖更无须愧疚,是英雄壮举就应该问心无愧地受奖。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各级党委政府对见义勇为的鼓励和引导日趋务实,形成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较为成熟的保障激励制度。公安部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望以法律形式完善保护机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见义勇为者不吃亏,让英雄流血流汗不流泪,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
当然,在“吊车侠”看来,救人并没有造成自身损失,有精神奖励已然足够,奖金应该留给更需要的英雄。他拒绝领奖的行为同样值得点赞。但社会对于见义勇为的倡导,更要着眼于义举对社会良性运行的积极影响,跳出对“完美道德”的苛求,尊重每一位义士的选择。不论是不假思索介入险情还是先取证后救人,不论是欣然领奖还是坚辞不受,他们身上都有着同样的善行美德,一样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标签: 见义勇为;奖金;见义勇为者;吊车司机;奖励;义举;落水;常州;吊车侠;公开征求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