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公安部门就该主动一点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王嘉南 责任编辑
周宇晗
2018年09月05日 07:58:48
相较于个案式的快速通报与及时处理,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公安部门与网约车公司后台数据的对接。
原标题:网约车监管,就该主动一点
澎湃新闻报道,9月4日,上海警方通报了一起网约车抗拒执法事件:当天上午,黄浦交警在四川中路汉口路口处理一辆沪牌小客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司机李某抗拒执法,欲驾车逃离现场,行驶中撞倒1名环卫工人。在民警拦截过程中,其撞到路边一辆警车,后被民警当场制服。环卫工人经医院检查无大碍已出院,无其他人员受伤。据悉,该司机在滴滴、美团平台皆有注册,两家网约车平台随后表示,已对该司机作出封禁处置。
凭心而论,这一次的事件具有相当偶发性,但滴滴、美团两家平台公司的处置反应,较从前还是有了明显提速。从时间上看,该事件发生在上午9时25分,下午13时滴滴便已告知媒体封禁了该司机,中间只有不到四小时。如果再算上从事件发生、警方通报到滴滴处理、回复媒体,每个环节存在的时间“磨损”与延迟,那么应该说,滴滴、美团这一次的动作反应是非常迅速而且积极的。
事实上,在之前的温州女乘客被害案中,许多文章便已讨论过,单就前置环节而论,作为平台公司的滴滴、美团等,即使设置再严格的准入门槛,也无法完全杜绝类似突发状况的产生。比如这一次,滴滴在回复媒体时便提到,该司机在平台注册时,三证验真、背景审查、人车一致、人脸识别皆完整通过,情况正常。可见本地牌照、车辆规格、财产背景等交管部门颁布的硬杠杠,也未必那么保险。毕竟,像之前的几起劫色事件,多为网约车司机临时起意,并非有预谋的犯罪,而这恰恰是最难防范的。
这样说不是在为平台公司开脱,要知道,公众之所以对这些平台公司很不满,主要是不满于其在事情发生后的反应迟缓与颟顸不作为。比如温州女乘客被害案的前一天,便已经有乘客向平台投诉过该司机欲图不轨,如果当时滴滴公司也能像这一次一样,第一时间封禁司机,或者至少是先暂停其运营资格,那么后面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在这个意义上,平台公司这次的反应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
相比较平台公司的善后与公关是否到位,我倒是觉得另一个问题同样值得引起关注,即这次的事件若不是警方在通报中特别点明当事人的网约车司机身份,公众舆论或许压根不会往这个方向去想——毕竟当时该司机已停止接单,车内也无乘客,而滴滴公司也无从获悉其平台注册司机的这一违法信息。所以,相较于个案式的快速通报与及时处理,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公安部门与网约车公司后台数据的对接。
在此之前,交通部曾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库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这样做自然是必要的,但就目的而言,主要还是为了便于主管部门自身的监管。站在乘车者的角度,更需要的其实是来自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只有这样,才能够帮助平台公司及时甄别、遴选、排除出不合格的司机,从而尽可能地防范未知风险,提升乘车安全。
当然,这种对接是双向的,关键是谁先迈出第一步?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出发,我倒是建议公安部门不妨主动一些,就像这一次上海黄浦警方主动披露违法者的“网约车司机”身份,效果不是很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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