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性侵”指控:滥用阴谋论,是在纵容罪行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沈彬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8年10月02日 08:57:13
不该只留下一地鸡毛,以满足围观的窥私欲,更不该让种种低劣的阴谋论横行,而是应该重新建构有关立法和话语权,让每一宗性侵、性骚扰指控得到严肃对待,跳出绯闻的泥坑、庸俗化的戏谑,使个案成为中国法治文明、妇女权益进步的阶梯。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布雷特•卡瓦诺所遭遇的性侵指控,成了美国最大的热闹。在卡瓦诺被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之后,某私立大学女教授福特称,她百分百确定:36年前,卡瓦诺在高中派对上酗酒后侵犯她,并试图脱去她的衣服。而卡瓦诺则激动地表示,他百分百确定这一切没有发生。
最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11票赞成10票反对通过了卡瓦诺的提名,不过民主党又提出让联邦调查局介入调查,之后特朗普也同意了这一提议。
36年前的事,没有客观证据,仅有被害人的陈述;但是,不记得哪月、哪天,也不记得在谁家;不记得怎么去的;不记得怎么回家的;不记得到底几个人在场……甚至也没有证人佐证。
总之,一个女性凭着对36年前模糊的记忆,指控了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并且惊动参众两院,最终还需要联邦调查局兴师动众。其实,除了把事件比附为《竞选州长》《纸牌屋》的桥段,此案也揭示了性侵(性骚扰)在美国会是如此严重的指控,甚至可能被滥用作政治道具。那看看我们的身边呢,问题可能在另一个层面上。现在很多人把涉及名人的性侵案,当成廉价的谈资,热衷于追捧阴谋论,而缺乏现代文明应有的女性权利本位意识。
其实,性骚扰成为严肃议题在美国,也只是相当晚近的事。1960年代美国旨在反对种族歧视的平权运动风起云涌。但是,1964年的《民权法案》中并没有反性骚扰的内容,女性权益的成形有赖于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共同努力。
1976 年的威廉姆斯诉萨克斯比( Williams v. Saxbe) 案中,联邦法院第一次将性骚扰判定为属于《民权法案》所规定的“基于性别的就业歧视”。1970年代第二浪潮女权主义的中心人物之一,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先后写就了《职业女性的性骚扰》《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两书,奠定了反性侵的法律理论基石。她把性骚扰问题建构为性别歧视,这样性骚扰就从“风流韵事”上升为宪法的反歧视议题。她提出的“作为条件交换”(quid pro quo) 的性骚扰和“敌意工作环境” (hostile environment) 的性骚扰,逐渐成为美国法律上的重要概念。之后,女性平权一路高歌猛进,执行反性骚扰不力的企业动辄遭遇天价索赔,让企业不得不重视反性骚扰措施。
还值得一说的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遭遇性侵指控,并非第一次发生。1991年,刚被时任总统老布什提名为大法官的托马斯,被其曾经的女下属指控性骚扰,并举行了著名的听证会。事件于2016年被HBO拍成电影《关键判决》(Confirmation)。听证会虽然没有挡住托马斯的提名,但是反性骚扰、保障女性权益的理念借这次听证得到广泛传播,而在次年的美国国会选举中,女性当选数量显著增加。
可见,美国社会学会严肃对待性骚扰、性侵指控,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直到最近20多年才构建了较完善的女性权利主张。
相对于美国将反性骚扰定位于违反宪法性权利的性别歧视之上,“性骚扰”在中国法律中的地位则较为尴尬。
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性骚扰”,但是“性骚扰”概念并没有被后来修订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吸收,这让“性骚扰”的概念游离于现行的执法体系之外,成为“法律孤儿”,既没有有力的执法者,也没有与现行的民法、刑法、劳动法形成配套体系。好在目前正在编纂的民法典正拟吸收这个概念。
中国反性骚扰、性侵的当务之急,未必在于诉求重刑化,而在于构建女性的权利本位和相应的本土话语权,形成保护女性尊严的社会共识,摆脱市侩的猎奇视角。
比如,电商巨头刘强东在美国涉及性侵的刑事案件。目前警方已经完成取证工作,刘强东是否会被起诉,这有待美方检察机关的处理,案件也不在中国法律的管辖之下。刘强东是否有罪,还需要司法处断,至少他有权适用无罪推定。
但是,围观者的很多论调却显得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比如,事发伊始,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价钱没有谈拢”“土豪遭遇了仙人跳”,首先通过阴谋论将性侵案的受害人钉在“荡妇”的被告席上。待到受害人为明尼苏达大学交流生的身份被披露,很多人又在鼓吹“年轻女孩参加富豪的聚会,就默认了事后有性交易”,之后各种阴谋论的观点满天飞。
案件还没有彻底查清,不应预判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但围观是舆论监督权的延伸,是为了构建更文明的社会,须以进步的话语权封杀种种权力的傲慢(官位、财富、身份、教职都不是欺凌女性的理由),应该杜绝“荡妇羞辱”、阴暗的指指点点,而转变为光明正大地对于女性权利的保护。龌龊的阴谋论,只是为形形色色的潜在的性侵者撑腰、鼓劲,这种围观甚至对刘强东本人也是一种“高级黑”——流着口水的围观,默认了女性应该充当金钱的玩物。
我们也看到了,女性权利的意识正在生根发芽,在很多微观层面上改变着中国社会,它可能表现为南京火车站里面“哥哥”抠摸女童胸部,引发的社会警觉;它可能表现为个别基层警察对拐卖妇女案件“和稀泥”,引起的舆论怒火;它是“北流公车视频”背后全网络对于向女性施暴的零容忍……
卡瓦诺能否当成大法官,只是另一个半球的遥远故事。但是,今年以来,我们身边也发生了一些有关女性尊严的个案,不该只留下一地鸡毛,以满足围观的窥私欲,更不该让种种低劣的阴谋论横行,而是应该重新建构有关立法和话语权,让每一宗性侵、性骚扰指控得到严肃对待,跳出绯闻的泥坑、庸俗化的戏谑,使个案成为中国法治文明、妇女权益进步的阶梯。
从这个角度说,网友还需要提升“吃瓜水平”,以文明、法治的眼光围观案件,维护女性尊严,编牢防性骚扰的社会防卫之网,让每一宗性侵罪行感受到社会逼视的目光——当然,刑事案件的处理也应建立在无罪推定和确凿证据
标签: 性骚扰;女性;大法官;女性权利;指控;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