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13年,钱仁凤不只需要被道歉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石川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04日 14:35:13
前不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坐冤狱13年的钱仁凤鞠躬道歉。
前不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坐冤狱13年的钱仁凤鞠躬道歉。8月3日《人民日报》刊发田成友的文章,田成友在文章中表示,公开道歉,认真道歉,既是自己的职责所系,也有自己的一片诚意。
田成有向钱仁凤九十度鞠躬的照片,出现在网上时,很多人情不自禁为之点赞,要么激赏堂堂副院长愿意“降尊纡贵”,放下身段;要么盛赞云南高院“行礼如仪”,诚意满满。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公开向钱仁凤道歉,确可体现云南高院有错必纠、有错必改的勇气和决心。
如今,从田成有披露的细节可知,他们决定正式道歉,不无良苦用心。一是抚慰遭受重创的钱仁凤,田成友说,“这种痛苦、折磨,失去自由的代价,怎么道歉都不为过。希望你开启新的生活,能坚强地走下去。”二是让人们看到法治希望。一种比较开放的姿态和司法公开的真诚,可让公众能看到法院的态度,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诚如田成有所称,司法机关低头“认错”、道歉,不仅无伤司法尊严,反倒是一种必须履行的司法公信力和自我修复程序。
就我们目之所见,冤假错案中的道歉越来越常见,比如赵作海案、呼格吉勒图案和陈满案,当事人洗去沉冤后,涉事法院无一不郑重道歉。较之以往一些司法机关死不认错、拒不道歉,如今法院道歉当然是好事,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进步。
在点赞的同时,我们也应当严肃思考两个问题:其一,防止道歉变为表演和变得标榜,道歉必须诚挚,不必以邀宠为目的。学者易中天说,古代的皇帝喜欢下罪己诏,看起来是“严以律己”,实际上是“自欺欺人”,效果却极佳。
法院道歉与皇帝下罪己诏相比,当然没有多少相似之处。但观照现实,确有一类道歉像是表演,道歉时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但容易收获好名声,有些人不吝于用最美好的辞藻赞美之,仿佛一道歉就显得正义在手就可以立功受奖似的。
其二,防止道歉遮掩问责。纠错重要,究责同样重要,两个环节缺一不可。田成有有句话说得颇为诚恳,真诚期望用我们的行为去修复社会伤痕,恢复社会常态,让司法有温度、有人文、有谦卑,让这个世界变得美好,让人们看到法治的希望。公众怎么才能看到法治希望?不制造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了冤假错案怎么办?让正义快点降临,不能一拖就是数年或十几年。
钱仁凤被宣判无罪获得释放后,为查清钱仁凤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政法部门已分别成立了调查组,对原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查。“依法依纪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绝不姑息迁就。”大半年过去了,不知道调查情况如何?
“一声道歉,一个鞠躬,远不能抚慰冤案受害者的全部精神伤害”,别让道歉变成例行公事,也别让追责变得空心化,显然还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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