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无论是“河长”还是“井长” 都要守“水”有责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逯海涛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7年06月29日 20:15:05
无论是“河长”还是“井长”,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守“水”有责,希望杭州的“井长”能够真正借鉴到“河长制”中成功的经验,叫什么名字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真正取得让老百姓叫好的效果。
“河长”很流行,可是你听说过“井长”吗?最近,杭州77位"井长"上任,他们是专门负责监管雨水井防止偷倒污水、私接管道的。
大家熟知的“河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党员干部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整治和管理,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持续改善。这是由浙江首创并且推行到全国的做法。都是跟水打交道,“井长”是否能和“河长”一样成功呢?
首先,设立“井长”的出发点是好的,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注意到,城市河道的一些污染源头还没有进行有效治理,特别是沿街的小餐饮,会向路边的雨水井偷倒厨余油污、洗碗水,这间接造成河道的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透明度下降,河面油污漂浮,成为了河道水质不稳定的主要根源之一。这说明相关部门的排查工作做得还是比较细致。
找到了污染的源头在哪里,剩下的就是管理了。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杭州下城区的相关部门借鉴“河长制”想出了设立“井长”的点子。
那么“井长”们是否能像“河长”一样守“水”有责,管好一口口雨水井呢?
我们也注意到井长制跟河长制有一些不同。河长制中是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目前全省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并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形成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此外各地还出台了“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责任河长”,给予行政约谈、通报批评、扣减保证金、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不予提拔任用等处罚。正是建立了如此完整有效的体系,河长制才真正在“治水”这个问题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一些黑臭了十几年的黑臭河才纷纷逐渐变清。
而“井长”则是由原本排放污染物的沿街小餐饮店老板担任,他们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是否可以和河长们媲美?如果这些井长不能真正守“水”有责,对他们的处罚是否和河长的考核制度一样有力?这也需要进行仔细的考虑。
不管如何,让这些小餐饮店的老板参与到河道的整治之中,是一件好事,但是监管的主体还应该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能把责任丢给别人,自己当“甩手掌柜”,那样的话就和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
雨水井连接的仍然是河道,既然我们已经有了非常成功的河长制,就应该在它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一些有益的补充。因此,“井长”最好和“河长”结合起来,并且“河长”对“井长”进行监督和指导,把“井长”也纳入到“河长制”这个大体系之中,如果“井长”履职不力,则应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说到底,无论是“河长”还是“井长”,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守“水”有责,希望杭州的“井长”能够真正借鉴到“河长制”中成功的经验,叫什么名字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真正取得让老百姓叫好的效果。
标签: 长制;雨水井;河道水质;相关部门;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