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昆山血案,一味讨论防卫过当很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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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评论员 吴佳珅 责任编辑
钱振霄
2018年08月30日 22:17:44
如果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做出恰如其分正当自卫,时间程度均吻合的话,具备这样的条件是极其苛刻的,也不一定可以让当事人免受诸如刘某这样穷凶极恶之徒的不法侵害。
8月27日,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事发时,宝马车内一男子刘某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于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先动刀的纹身男却被骑电动车的另一方夺刀杀死。目前大多数网友站在电动车主这一边。
从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看,刘某此前劣迹斑斑,多次被捕,刑期累计九年之多。在这次事件中,宝马车刘某不仅违规驾驶进入非机动车道,撞了电动车,还持刀伤人,其蛮横霸道的做派暴露无疑。
生活中,诸如刘某这样的霸凌行为并不罕见,甚至在相对单纯的校园环境中,霸凌事件也屡次发生。前几年,在经过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后,北京知名小学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为人所知。让人所震惊的是,十岁左右的孩子原本应该是天真可爱的,居然也沾染了社会上的戾气,将有厕纸、尿液的垃圾筐扣到其他同学的头上,非常恶心。地处东部的昆山尽管只是县级市,然而其经济非常发达,多年在全国百强县市排名第一。在昆山生活的市民对于这座城市有着较高的认同感和安全感。可就是在这样的沿海发达地区繁华街头,却发生这样的事情,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长期以来,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工作以后要踏实做人,少惹事,调整自己适应社会。这样僵化的教育模式并没有教会我们如何有效应对坏人。对于霸凌和邪恶,大多数人的表现是明哲保身式的认怂,牙齿被打碎了还要默默往肚子里咽。
然而在昆山的这一事件中,于某却一反常态,从开始的躲闪求饶转变成后来的奋力反抗,这一转变不仅是忍无可忍之后的爆发,更是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正义性。试想一下,对于一个手持凶器穷凶极恶之人的威胁,最初的示弱依然不能换得妥协,在毫无安全感的情况下,如果还是老老实实势必有着人身性命之忧。网友支持电动车主正是朴素正义感的体现。
西方有句谚语:自救者天助之。看似张牙舞爪的刘某纹身持刀,让人害怕,但在勇于反抗的于某面前,不过是徒有其表的纸老虎。尽管目前不少法律界人士探讨电动车主是否涉嫌防卫过当,但是在凶险难测暴行进行之时,纯粹法律层面的探讨意义不大。其原因是,在事情的进行中,如果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做出恰如其分正当自卫,时间程度均吻合的话,具备这样的条件是极其苛刻的,也不一定可以让当事人免受诸如刘某这样穷凶极恶之徒的不法侵害。面对戾气十足的恶人,一味的忍让退缩并不完全值得提倡,有时我们应该像电动车主那样勇敢反抗,拒绝做一只沉默待宰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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