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案撤案,防止被害不只逃跑一条路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刘雪松 责任编辑
周宇晗
2018年09月01日 19:45:53
群众的眼睛之所以雪亮,就是因为在法律与人性中,最容易找到结合点与共鸣点。
终于不被“犯罪嫌疑”了。9月1日下午,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8月27日发生在昆山市震川路上的砍人案,作出撤销案件处理。而在此前8月28日昆山检方发布的公告中,于海明还是犯罪嫌疑人,并被控制,而纹身宝马男还是被害人。
全国网友都松了一口气:为这位在面对凶手,性命不保之际,幸运地夺刀反砍,将剧情做了一个漂亮反转的白衣男子于海明,也为每个公民自己,更为中国法治的正义。
很多的细节,其实已经在第一时间扩散网络的现场视频中完整呈现了。谁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谁是受害者,群众的眼睛完全雪亮。网友此前搜出当事双方的更多背景,不是以貌取人,不是干预司法,而是希望对谁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谁是受害者,进行基本的判断。如今公安机关对此案作出撤案处理,反证了群众爆棚的正义感与基本的法治水平很统一。同时也反映了真相的呈现越多,阳光透明的办案越多,就越能接近法治的程序正义,接近法律尺度的精准。因此,这个对的结果,对办案机关与围观群众来说,都是法治水平的一次集体提高,是对法治正义的一次完美诠释。
法律的设计本身就应该是通人性的。公道自在法律,公道同时自在人心。这是不矛盾的。昆山砍人案,司法部门在办案,人民群众在围观。这不是左右司法,而是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包括监督权利。同时对于这起看似明了,但却也可以在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认定中构成争议的案件中,人们希望通过司法的定性与判断,掂量法治公正公平到位程度的同时,也掂量自己的人身一旦遇到类似侵害的时候,自身权利界限空间在哪里。
相信昆山警方的撤案,并非源于网友爆棚的情绪,而是基于法律与事实的依据。但不论如何,这个对的结果,对于围观群众的情绪来说,是有着及时并极大的安抚效应的。这个具有反转意味的剧情,不止安抚了焦虑的民心、给了公民正义感,同时也给公民在遇到危险时行使正当防卫权利,送上了踏实之心,送上了信心。
事实与法治的处理结果证明,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并不是脚底抹油地逃跑这一条路。生命受到暴力威胁的紧要关头,既然法律赋予了公民有效中止对方犯罪从而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么用好权利,用足权利,既是自我保护的有效之举,也是匡扶正义的挺身之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纹身砍人的龙哥,死是应得,死有余辜。而反砍求生的于海明,更有些为民除害的意义了。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于海明如果当时跑了,纹身宝马男下一次拔刀相见别人的底气和勇气就更足了。谁能料到下一个被砍的,又会是谁?
昆山砍人案视频出现之后,作为检方第一时间通报中被控制的犯罪嫌疑人,于海明被网友普遍寄予同情,正是怕今天的于海明,成为第二个于欢。而背后的公众情绪,则是对自己会不会哪天万一成为于海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的严重焦虑与不安。人心是肉长的。用心去体会于海明那一刻夺刀砍人的极端无助与无奈,便不难体会围观群众针对这个案件所表达的所有焦虑与不安。这是司法机关办案时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与人性素养。法律与人性是统一的关系。群众的眼睛之所以雪亮,就是因为在法律与人性中,最容易找到结合点与共鸣点。所以相信法律,与相信群众,同样是不矛盾、不冲突的。
标签: 于海;犯罪嫌疑人;正当防卫;昆山;昆山市;法治;法律;案件;公安机关;围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