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电子围栏”,感受善治力量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05月18日 11:14:19
当城市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新生事物就能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迎接更明媚的前景,而对于这座城市的居民来说,也就更能欣然享受到共享时代的种种舒适。
共享单车能不能实现共赢,取决于有没有启动共治。小小的共享单车,起码串联了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企业、政府、承租人。如何对待共享单车,如何让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中稳健畅行,无论企业还是承租人都必须履行各自责任,而政府的监管部门无权充当甩手掌柜,或做默不作声的看客。
据报道,北京市东城区将施划近600个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区域,共享单车的APP中将标注停车区域点位图,同时争取在今年六七月试点“电子围栏”。这就好像圈出了一个个虚拟的停车框,如果骑车人没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可能车辆就无法完成还车,会一直计费下去。
作为共享时代的一项半公共产品,共享单车的面世,不仅丰富了共享经济的内涵,还便捷了公众出行,使绿色环保、智慧出行的概念更有支撑。然而,新生事物的发展难免踉踉跄跄,共享单车也不例外,各种病灶已经一一暴露出来。不久前,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3月消费投诉热点分析显示,有关共享单车的问题正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问题主要集中在不退押金、余额处理以及故障车多或车辆分布不均导致无法正常骑行等方面。北京工商部门提醒用户,“使用共享单车后,请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区域,以免导致阻碍交通。”这说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确已备受诟病。如今,东城区将试点“电子围栏”,意图“驯服”不规范的停车现象,显然极富现实价值。
与其说这体现了技术的魅力,毋宁说彰显了善治的力量。共享单车能不能实现共赢,取决于有没有启动共治。无共治,难共享,谈何共赢?小小的共享单车,起码串联了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企业、政府、承租人。如何对待共享单车,如何让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中稳健畅行,无论企业还是承租人都必须履行各自责任,而政府的监管部门无权充当甩手掌柜,或做默不作声的看客。
4月21日至5月4日,北京市交通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今征求意见业已结束,《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可能还要等一段时间,而从此前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共享单车不能无序发展是主基调。
此外,公众最关心的单车问题,诸如区级政府应设定辖区最大投放数量,企业投放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用户押金应由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用户破坏单车、乱停行为均将受罚……全都涵盖在内,这是对民意的真诚呼应,也再次体现了政府治理的综合艺术。
对于北京这样一座现代化的大城市来说,公共治理从来不是一件轻松之事。面对各种新事物、新风尚、新现象的涌现,疏于治理就会埋下隐患,治理滞后就会步步被动,惟有积极应对、主动出击,既把握住分寸,不失冷静,又因地制宜、不失时宜,才能取得最充分的治理效果。以治理共享单车为例,相关部门动作较为迅速,相应的制度设计颇见成效。究其因,与相关部门善于倾听民意,尽力与民意实现共振有关;也与制度设计者与企业达成共识,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有关。而这正体现了职能部门的共治意识。
但凡治理,难免有滞后之弊,对于职能部门来说,治理的高超艺术就体现在建构制度时尽量具有前瞻性,并在规范过程中与民意保持联动,适时出台新举措,并矫正失灵或失效的制度设计。
共享时代呼啸而至,政府治理同样需要共治思维,否则紧靠政府单打独斗,不仅消耗难以估量的治理成本,只会让纳税人买单,还可能吃力不讨好,事倍功半。该是企业的责任企业就必须承认,该是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不能撂挑子,可由社会力量监督的便由社会力量监督,多管齐下,各尽其责,就会不断“消化”掉层出不穷的难题。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就需要治理者在具体落实规定上做好文章。从即将试点“电子围栏”这一措施看,市民有理由对治理好共享单车抱有良好预期。当城市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新生事物就能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迎接更明媚的前景,而对于这座城市的居民来说,也就更能欣然享受到共享时代的种种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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